新华都近日发布重大诉讼公告称,由于全资子公司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投资的泉州合昌商贸中心项目(现更名为皇家金融中心),开发商与昌(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处于不完全关闭状态。新华都声称合昌福建既不能交付也不能按期履行,公司向福建省最高人民法院起诉合昌福建,要求支付本金和资金占用费共计约4.2亿元。
皇家金融中心项目(图片来源海西房地产网)
索赔利息及违约金1.3亿元
公告称,泉州新华都于2012年10月与福建合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同意将皇家金融中心地下室的物业作为超市出租,租赁面积平方米,租期15年,租金总额1.46亿元。补充协议还规定,新华都将在一年内向福建彰化支付5000万元定金和5000万元预付租金,福建彰化按年利率18%向泉州新华都支付资金占用费。
同年11月,公司与福建彰化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认购皇家金融中心二、三、四层在建商场,面积1.9亿元。双方约定泉州新华都在一年内支付认购金额1.9亿元,同时福建彰化按年利率18%的标准向泉州新华都支付资金占用费。
新华都表示,截至目前,开发商和常福建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定于2016年12月31日交付的物业因整个项目未完全关闭而无法如期竣工。据新华都去年6月的公告显示,2012年至2015年3月,合昌福建已缴纳资金占用费7003万元,但资金占用费自2015年4月以来一直拖欠。去年1月,新华都给福建合昌发了律师函。
新华都的诉讼公告显示,新华都要求合昌福建共支付本金2.9亿,利息及违约金约1.3亿(利息及违约金自2015年4月1日起至起诉日按年利率24%计算),律师代理费98万元,合计约4.2亿元。
皇家金融中心已经关闭将近一年了
去年7月,皇家金融中心关闭,营销中心关闭。从现场来看,新华都认购的商住楼已经封顶,土建工程基本完成,剩下的4栋高层已经建到14层左右。
皇家金融中心关闭近一年(图片来源海西地产网)
据新华都披露,皇家金融中心所在地块位于丰泽街与天安路交叉口东南角,由福建合昌以出让方式收购。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规划为商住两用和商业服务,使用年限至2068年5月22日。2012年8月9日,泉州市城乡规划局于《泉州晚报》发布《关于拟同意和昌贸易中心二期用地规划条件调整的公示》号文件,公布了合昌福建开发的合昌商贸中心二期用地规划条件调整,批准合昌福建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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