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8日电(记者谢)“我非常感谢绵阳市检察院召开重大贪污贿赂案件律师会议。”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石杰在接受采访时了解到,记者来自检察系统,主动提出了这个话题。
2014年底,石杰专员代理了一起涉及四川省一名高级领导干部的案件
涉嫌受贿的案件在当地影响很大。按照法定程序,他向四川省绵阳市检察院提交了律师会见申请。他说他以为一两个月内不会有回复,但第三天就收到了绵阳检察院的回复,两天后安排了律师见面。
“一开始我以为是因为我的特殊身份,所以检察院给我开了‘绿灯’。后来和其他几个律师打听,得知绵阳市检察院办理的几起重大贪污案件,都是一视同仁,都是及时安排的。律师见了。”石杰委员表示,辩护律师制度是为了有效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从法律上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一个救济渠道,让他在侦查过程中告知律师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诉讼权利是否得到有效保障。但以前有一种误解,认为律师会在见完当事人后收回口供。事实上,律师会议不会导致证据不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如果证据不稳定,律师会见时会提前暴露,更方便侦查机关更客观地进行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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