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如何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5条规定,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和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役士兵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延续手续。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接收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延续手续。
搬迁条件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轻松安置: (一)现役期间父母户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可以在父母现户籍所在地安置;(二)符合现役军人结婚军事规定,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其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批准。
退伍军人轻松定居的程序
易地跨市(州)定居的退役士兵,在原居住地提出申请,填写《湖北省退役士兵易地落户审批表》,逐级审核。退役士兵凭审批文件到安置地市(州)退役士兵安置部门报到,由市(州)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介绍信让其落户。到市(州)以下行政区域安置的,由市(州)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凭省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办理批准手续,由县(市、区)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出具落户介绍信。
在一个市(州)行政区域内易地跨县(市、区)落户的退役士兵,由其原籍提出申请,填写《湖北省退役士兵易地落户审批表》,由原籍安置部门审核,市(州)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审批。退役士兵应当向安置地县(市、区)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报告。
安置地公安机关凭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对退役士兵户口进行登记。
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安排?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9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选择在退役时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在现役期间,战时被授予二等功或者三等功的;(三)因战致残,评定为5至8级残疾;(4)属于烈士子女。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实施后退出现役的士兵,如果自愿,也可以按照国家关于入伍时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
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怎么办?
无正当理由超过30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退役士兵,视为放弃安置待遇。比如自谋职业安置的,不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贴;符合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不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待遇。
如何识别已经复工、复工、返校的退役士兵的安置方式?
已经复工的退役士兵,复职,返校。他们的安置方法被视为个体经营,他们享受同样的待遇作为退役士兵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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