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漳州市出台政策,满足棚改居民多样化的安置需求
日前,记者从梧州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为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居民住房安置,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安置需求,梧州市根据有关通知精神,制定并发布了《关于搭建服务平台组织棚户区居民自主购买商品房作为安置房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梧州市园林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园林管理局”)将设立棚改服务平台,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服务平台上统一办理房屋登记。同时,项目所在城市政府组织棚户区居民自主购买商品房作为安置房,以缩短大规模搬迁安置周期,消化现有商品房,促进梧州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整体推进。
一方面,市政府在组织对棚户区改造区域进行深入调查时,会向居民发放住房需求信息问卷,收集住房需求信息,进行整理、核实和汇总,并报市园林管理局备案。另一方面,市园林局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需求通知,征集商品房作为安置房,并邀请符合准入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自有住房。房屋包括已取得产权证或具备交房发证条件的现房,以及未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出售的期房。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通过项目所在城市政府机构选择房屋,使用市园林管理局提供的挂牌信息表选择房屋,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签订意向协议锁定房屋。锁定期原则上为三个月,锁定期内的房屋不得对外出售。
据悉,自主选择货币化补偿购买商品房的被征收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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