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规划方案如下。
安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审批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
你局《请示》(2018年修订)(保[2018]41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30(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安庆市总体规划(2018年修改)》)。
第二,实施保护长江的战略任务。去长江
1.5、控制15公里海岸线,1公里内不得新建工业用地,1公里内淘汰8家污染大、规模小的分散污染企业,取消马窝散货物流基地,协调石化区污水处理,准确确定安庆石化炼油核心设备区及其卫生防护区的范围,实现中心城区绿地和水体面积的双重增长。
第三,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加强相关规划衔接,如安庆江豚自然保护区、长江安庆段鲇、鳜鱼国家水产种质保护区、长江刀鲚国家水产种质保护区、安庆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等。保持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在180平方公里不变的基础上,根据安庆市近期发展需要,在空间上调入调出等量平方公里,现行一般规定与永久基本农田不协调的规模为6.72平方公里,与生态红线不协调的规模为0.64平方公里。
四、实施全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坚持
“一个方面,五个统筹”,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升级,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能源水平,打造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工业用地增加3.77平方公里,商业用地减少0.65平方公里。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优化街道公园、养老院、幼儿园、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实施河安九高铁连接线与外环北路、中山大道等城市主干道的线形。
五、做好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8年修订)。《安庆市总体规划(2018年修改)》是安庆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安庆市总体规划(2018年修改)》的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应指导、监督和检查《安庆市总体规划(2018年修改)》的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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