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进宇 培育优秀子女的规律 课程分享,网盘分享
正确理解和遵守概念的步骤,其实就是要理解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这是概念的两个最基本的逻辑特征。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就 是概念的内涵;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对象的数量和范围,就是概念的外 延。只有理解了事物是什么样的,事物的对象的数量和范围是多少, 一 个词该用在什么地方,正确理解概念,遵守概念的步骤,才能正确地使用概念,才会少闹笑话,甚至少犯错。特别是法律条文和司法上,对于概念的理解以及对概念步骤的遵守,可以说必须要达到严苛的状态,对于不同的犯罪事实给予不同的惩处,才能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
那么问题来了,这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到底是不是盗窃呢?这就要 明确“盗窃”这个概念的含义,明白它的内涵和外延。根据刑法第264 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而从 上诉事实中可以看出,这位出租司机并没有秘密窃取,而是私藏了捡到 的东西。根据“盗窃”概念的含义来看,并没有其相对应原行为特征, 因此并不在盗窃罪的外延之中。那么,这到底属于一种什么行为呢。
人的认知是受经验、习惯、风俗以及所受的训练、后天 的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对于某一个特指的概念,可能会形成不同的图像。比如,面对同一棵树,孩子会想:这棵树好大,好像一把绿伞;木匠会想:这棵大树可以做好多家具;过路的人会想:这棵树可以 让我们乘凉。同样的,看到一只漂亮的小鸟,孩子会觉得它很可爱,鸟 类学家会思考它的种属。就像这样,由于每个人的先前经验不一样,因 此对于同一个事物会形成不同的图像。但这些图像显然不能代替“树” 或者“鸟”的概念。受认知的影响,人们头脑中形成的图像,仅仅是事物的某一个属性罢了。
虽然哈莱克提出: “如果有需要,我们应当在任何时候都做好准 备,把我们的概念转化成单独的个体图像。 一个概念除了指代某些单独 个体以外,其他并不指代什么。没有这些个体,概念永远也不可能存 在,它们有这种被指代的特性。”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我们在认识和 理解概念时,能够简单地把概念图像化。当我们面对某一个概念而在大 脑中形成一个具体的图像时,并不是概念本就如此,也不仅仅是我们的 感官能够清晰地感觉到的,先前的认知和想法,也会影响、改变概念。 正因为如此,不同的人,面对同样的事物的时候,总是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概念。
概念是思维的细胞,只有明确语词表达的概念,分清概念的几个类 别,理解概念的本质,才能进行正确地思维,准确地表达,才能使思维
免于混乱错误,更好地为我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服务。由于概念具有灵活性,因此在具体的语境中,语词所表达的概念类别也不一样。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根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整体属性还是个体属性,可以把概念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集合概念是用来指称集合体的,是用来反映集合体的整体属性的概 念。所谓集合体,是指由许多同类个体有机聚合而构成的有机整体。比 如森林、民族、工人阶级等。山脉是由许多同类个体(山)组成集合 体;工人阶级是由许多工人组织起来的集合体。集合体的对象不是一 个,但是每一个个体都是以集合体为反映对象的,集合体与组成它的同 类个体之间,是一个整体与部分的关系,集合体所具有的属性,其构成 部分未必具有。比如,森林由许许多多的树木构成,但每一棵树都不能称之为森林。
非集体概念是用来指称一类对象的,是针对集合体而言,其所指称的对象不是一个集合体,而是反映许多对象组成的一类事物。简单说,就是反映个体的特有属性的概念。比如地球、太阳、北京、天安 门、工人、树等,它们的对象都是一个,以个体而不是集合体为反映对象。
但要注意的是,同一个概念在不同的语境中,既可以作为集合概 念,也可以作为非集合概念。要区分到底是集合还是非集合,关键就在 于所指的对象是否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比如,有个小伙子在国外打 工,做活时总是偷懒,有人劝他勤快一点,他却说: “中国人民是勤劳 的,我是中国人民,所以我已经很勤劳了。”这样的说法显然是强词夺 理,是故意混淆了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中国人民”是一个集合概 念,指的是全中国的所有人,是一个整体,但“勤劳”的属性并不是每 一个中国人都具有。这个故事中,小伙子就把“中国人民”这个集合体当作了个体,成了非集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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