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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每一个事物都是由四种或五种细微元素 (地、水、火、风、空)和合而成,而且世界上的一切存在, 一切 事件,都是根据一定的条件“和合”而成的,佛教把“和合”也叫做 “因缘”。一切事物和行为也都是因为“因缘”而起的,一切事物及 行为都是因为“和合”而成的,任何单一的质料和任何单一的行为 都构不成事物和行为。这就是佛教哲学的“缘起论”。例如,家庭 由夫、妻、子、女和合而成;单身的男人或女人都不能够叫做“家 庭”,即便男女结合而没有生育子女,这个家庭也是不完整的家 庭。 一个历史事件,也是多种原因、多种条件和合而成的、促成 的。人们对美的事物的感知和判断,也是和合而成的:既要有能识 别“美”的东西的人,又要有能够被判断为美的事物的条件。因此, 产生美的原因,既不在客体,也不纯粹是主体,而是主体与客体互 动、互渗,情与景的交融和合而成的。例如,在合唱音乐中,美妙 的声音是多声部和合而成的,同样,美妙的琴声也是由“琴”的多 种材料结构和弹琴的“人”和合而成的。佛经《楞严经》卷四说:“譬 如琴瑟琵琶,虽有妙音,若无妙指,终不能发。”
这首诗的意思是说:当琴上响起了美妙的琴声,我们能够说, 这是琴自个儿发出来的声音吗?如果琴自个儿就能够发出美妙的琴 声的话,那么,琴被放在匣子中时,为什么它不会自个儿发出声音 呢?如果说,只是由于人的手指拨动琴弦而发出了美妙的声音的 话,那么,你还需要这张琴干什么?不如干脆把手指放在耳朵边听 得了!苏东坡的意思是说,我们所听到的美妙的琴声,既不是琴本 身所具有的,也不是人的手所具有的。美妙的琴声之所以出现,必 须具有能发出美妙声音的琴和那双会弹琴的手。苏东坡的诗具有深 刻的哲理。他根据佛学“因缘和合”的理论,来说明美妙的琴声、 美妙的音乐是多种元素和合而成的道理。这些元素中不仅有琴身、 琴码、琴柱、琴弦,更重要的是要有会弹琴的手指,其中任何单一 的元素都不会产生出美妙的音响,而弹琴的手(主体的人)是其中 最重要的主导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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