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没有任何一套行为体系属于宇宙的本质特征,可 作为通行的道德理想。能够通行意味着一经采用,便应渗 透进任何的行为系统。因此,道德并不通过神话的抽象来 指出人们应该做什么。道德关注的是一般理想,这种理想 应该成为任何特定目标的理由和依据。毁灭一个人、一只 昆虫、一棵树或帕台农神殿可能是道德的或非道德的。十 诫告诉我们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最好避免这样的屠杀。在这 些特例中,我们避免使用“谋杀”这个词。无论我们破坏 抑或保护,只要依据世界历史的具体事例而言,我们捍卫 了经验的重要性,那么此行为就是道德的。
8.思想的巨大进步往往是侥幸犯错的结果,而这些错 误则是过分简单化的结果。这种进步源于如下事实:超越 暂时与使用简单化概念无关。亚里士多德分析了种属概念 和亚属概念,这是此事实的主要例证之一。他的分析自此 厘清了思想,是最美好的想法之一。柏拉图关于“分有 (division)” 的理论是一种模糊而朦胧的预知。他感受到 了其价值所在。由于缺乏充分的明确性,这个理论并没有
那么完美。在明智之士看来,亚里士多德的分析模式是两 千年来标志理性进步的一种根本特征。
当然,柏拉图是对的,而亚里士多德是错的。在种概 念中不存在清晰的分有,在属概念中不存在清晰的分有, 在任何地方都不存在清晰的分有。也就是说,当你将自身 观察推升到超出其依赖的预设时,就不存在清晰的分有。 但是,我们却恰恰总是在有限的范围内思考。
作为一个实际问题,亚里士多德是对的,而柏拉图是 糊涂的。但是,无论是亚里士多德还是柏拉图,他们都没 有充分考虑到必须探究重要性感觉所具备的独一特性,这 个特性流行于每一时代的思潮中。一切分类都依据重要性 的当下特征。
我们身负三四千年人类文明的详细历史信息。希腊人 (正如修昔得底斯所揭示的)除了几乎同时期的两三代人 之外都不了解历史。埃及人和犹太人盲目地崇尚悠久的历 史。如果知晓历史,希腊人会批判历史;如果不崇尚历史 记载,犹太人会批判历史;如果不是一些将自身拘囿于“纯 历史”的明智之人,埃及人也会批判历史。运用同样的良
好判断力,埃及人并未能推广其几何知识,因此丧失了成 为现代文明奠基者的机会。过度使用常识有其弊端所在。 希腊人以其空想的概括, 一直处于如孩童般天真的状态 中——这对于现代世界是一大幸事。对于错误的恐慌会扼 杀进步;而对于真理的热爱则是进步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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