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颗葱课程 职场情商管理工作汇报
两种思维模式具有平行的意义和互补的作用。它们在人类认识真理的长河中都 曾经起过并将继续起着重要的作用,各有千秋,相辅相成。它们之间并没有不可逾 越的鸿沟,更不存在高低优劣的差异,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许多西方的学者 在坚持公理化思维的同时,也注意吸收模式化思维的精华。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 学原理》是用公理化思维写成的著作;而笛卡尔的《方法论》则是用模式化思维写 成的。
可是长期以来,许多学者只认为西方思维模式才是科学思维,周易思维不属于 科学思维的范畴,这种看法实际上是一种偏见。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看到周易的模式化思维与西方的公理化思维都是行之有 效的科学思维,它们相辅相成,各有千秋。
公理化思维的正确性是以两点为支柱的:一是公理的真理性,二是逻辑 方法的有效性。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为这一思维体系提供了光辉的典范。但是 非欧几何的诞生,动摇了它的第一根支柱。它使人们认识到,世界是多元的,真理 是相对的,即使是极其简单、看似不证自明的公理,也具有相对性。“理发师悖论” 的出现,又动摇了它的第二根支柱。人们惊奇地发现,形式逻辑是有缺陷的,有时 甚至是失效的。去掉了这两根支柱。公理化思维还剩下一些什么呢?所以公理化思 维有时不得不向模式化思维靠拢,用模式化思维从总体上思考赖以出发的公理体系。
第二,公理化思维要求它选择的公理体系具有相容性,即各个公理相互之间没 有矛盾,否则就会导出荒谬的结论。怎样才能判断它的公理体系是没有矛盾的呢? 又不得不向模式化求助,即建立一个实际的模型来检验。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第三,公理化思维在没有提出新的结论之前,它的演绎论证方法就很难有用武之地。怎样才能提出新的结论呢?人类的历史证明,更多的时候是借助于模式化思 维,从已有的模型出发,通过归纳、类比等手段,猜想新的结论,然后再用公理化 思维给予证明。实际上,人类知识宝库的建立,是一个不断地用模式化思维猜想, 用公理化思维证实的循环过程。
第四,公理化思维推出的结论具有封闭性,因此常常捉襟见肘,难以满足不断 出现的新事物的实际需要。例如西方国家的许多法律,都声称是用公理化思维方式 建立起来的。但是,西方国家的许多审判,并不是完全以法律的条文为依据的,而 很多是以历史上曾经发生的、被公认为公正公平的案例为依据的。在公理化思维的 局限性造成的尴尬局面下,人们又不得不向开放性的模式化思维寻找出路。
2. 模式化思维也离不开公理化思维
第一,模式化思维的认知形式依靠比喻,即用另一个事物的形象来比喻被认知 的事物,构成复合形象的语言形式。但是任何比喻,都难免有不够确切、不够精密 的地方,这就可能使模型化思维导出的结论“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这一缺陷必 须通过抽象思维来弥补。否则,立象本身都不可靠,由立象推出的结论更是不可 靠的。
孟子在论证梁惠王能不能推行王道的时候,先举出了一件梁惠王不忍心让一头 牛去做祭钟的牺牲而“以羊易牛”的事例之后,接着便进行了如下的推理:
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然则一羽之不举,为不用力焉; 舆薪之不见,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见保,为不用恩焉。故王之不王,不为也,非 不能也。
这一结论不管正确与否,推理方式的不严密是显而易见的。第一,梁惠王只是 用一只羊去代一头牛做祭钟的牺牲,只有恩于个别的牛,而孟子却说他“今恩足以 及禽兽”,从个别性的前提不一定能得出普遍性的结论。第二,即使是“恩足以及 禽兽”的人,也未必就能得出“恩足以及百姓”的结论。这之间还有很大的差距, 决不是像力能举百钧的人而不能举一羽那么简单。
宋朝罗大经的《鹤林玉露》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张乖崖为崇阳令,一吏自库中出,视其发傍巾下有一钱。诘之,乃库中钱也。 乖崖命杖之,吏勃然曰:“一钱何足道,乃杖我耶?尔能杖我,不能斩我也。”乖崖 援笔判云:“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自仗剑下阶斩其首,申 台府自劾。
县官查办贪污,防微杜渐,特别是对那些监守自盗的人更应严惩,本来无可厚 非。但他用“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取象,并得出“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的结 论,罗织罪名,草菅人命,实在太荒唐了。
第二,模式化思维推理中赖以出发的前提,表面看来,虽然不要求它本身是不 证自明的公理,但归根结底总还是一个可以由一些不证自明的事实推出的结果。换言之,模式化思维推理的前提与结果之间,一定有一条公理性思维的纽带作为其 支撑。
魏徵在《谏太宗十思疏》中写道:“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 必浚其泉源;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不但“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 之远者,必浚其泉源”的本身就可以当作公理,而且与“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 义”之间更有“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这一公理性的事实作为其支撑。
第三,模式化思维的论证方法,虽然从总体上说不是完全的演绎推理,但它的 一些局部、许多细节却是演绎推理,与公理化思维的方法并无二致。在模式化思维 的论证过程中,一定要能够疏通转换,找到一条隐含的演绎道路,才能保证其结论 的正确。
例如南北朝学者范缜在《神灭论》中写道:“神之于形,犹利之于刀,未闻刀 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这是一种“比类”“取象”的论证方法,是典型的模 式化方法,其结论虽然是正确的,但却无法使人信服。因为“神之于形,犹利之于 刀”,并不是不证自明的公理,也不是人类的经验结论,而只是人类的一种信仰, 所以其结论不一定正确。但如果把“神之于形,犹利之于刀”当作一条公理(无异 于把“物质是第一性的”还是“精神是第一性的”当作公理),那么“未闻刀没而 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则是完全用演绎方法推出的结论,当然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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