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宁重塑高质量亲子关系6步曲
生的目的和意义的一个更重要的参考系是群体的生命、社会 的生命。我的生珍贵,更多人的生更珍贵;我的生命是我生的目 的,更多人的生命更是我生的目的,是我生的更高的目的。为更多 的人生活得美好,要比为了个人、少数人生活得好更有价值;为了 群体,为了社会,为了人类福祉,这样的目的要高于为了个人、少数 人的生。如果我的生命为他人、为社会,甚至为整个人类的生创造 了价值,那我的生命就充实,就有意义。
生是在与死的对照中显现出来的。生意味着有一个死时时与 之对照,映衬它、反射它、烘托它。当我们面对死,面对生命的消逝 时,我们才最强烈地感受到生的真切性:他(她)曾经生过,曾经像 我们每个人一样是活生生的,有思想,有人格,有感情,有人所有的 一切,可是现在他(她)死了,带着他(她)那思想、人格、感情和人所 有的一切,永远地消逝了。而这是一切生命的归宿。面对这种强 烈的对比,我们方感到生与死是多么的不同!生是多么的神奇!
死是比生更根本的力量。因为生是暂时的,死却是永恒的;生 必须时时与死相对应、相抗争;任何生都以死为归宿、为目标。尽 管人们做了巨大的努力———从宗教上的祈求到医学上的救治,人 的生命最终还是归于死亡,人还是一代一代无可奈何地死去。
死是我们这个世界最具有悲剧性的事。
仅有消亡还不足以产生悲剧性,野花自开自落,草木自荣自 枯,万物自生自灭,就不具有悲剧性。悲剧性来自人对生命存在的 自觉,来自入以理智和情感对生与死的抗争的体悟,来自人对具有 价值和意义的生归于消逝的惋惜、痛楚和悲。但是人们对死的悲 剧感受绝不是消极的、低沉的。一种弱小的生命(相对于宇宙的不 可抗力来讲)曾经那么顽强地生过,那么顽强地与死的力量抗争 过,这不是一种伟大和崇高吗?因此,当我们为死而悲时,我们得 到的是英勇顽强的感受、誓不低头的感受;是要更好地珍惜生命,更好地发挥生命的价值。生在与死的顽强抗争中来展开自己,充 分体现了生的伟大与崇高。
参透了生和死的哲理,就对死持自然主义心态、泰然处之的心 态。一切皆流,生命也是“流”,死是自然律的体现,是生的天然伴 随物。一切现存的都是要消逝的,生命何尝不是这样!既然如此, 死有什么可怕、可悲的呢?努力地生,安然地死,这就是哲人的心 态。毛泽东晚年就以这种哲人的心态对待死。他风趣地说:我死 了以后,要开个庆祝会,庆祝辩证法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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