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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关系?关系就是事物内部和外部特定的稳定的联系。
关系是联系,但不是任何的联系都能构成关系。偶然的联系、非本质的 联系,还构不成关系。关系是事物的稳定的特定的联系。张三、李四两人之 间有一次友好的联系,不能就说成“朋友关系”,因为这种联系还不稳定不经 常;两人之间经常因工作发生联系,也不能说成“朋友关系”,因为他们之间 是一般的“工作联系”而非特定的“友好联系”。只有经常稳定的友好联系 才形成“朋友关系”。
关系又有外部关系、内部关系之分。当然,这种区分是相对的。一个民 营企业和一个国有企业之间是外部关系,但就一国范围讲,它们之间又是内 部关系,是一国内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关系。
为什么说关系是最普遍的存在?
第一点,关系是一种基本存在形态。
我在《中介论》哲学著作中提出“一元三态”说,即认为世界只有一个 本元,即物质。但物质存在是以三种基本形态呈现的。一种是实体存在形态, 一种是意识存在形态,一种是关系存在形态。实体、关系、意识这三种基本 存在形态,都是从物质这一个本元产生或派生出来的。这三者之间是平行的 关系,而不是隶属的关系。
实体存在是物质存在的直接体现者,这是常识范围内的认识。但实体存 在并不能囊括所有的物质存在。
意识存在是物质存在的产物,这是唯物论的基本观点。“物质变精神,精 神变物质”,这是辩证的观点。但这种表述有些粗糙,把元概念“物质”和次 生概念“精神”放在平行的对等的地位,就会给人以错觉,导致二元论。我 们把“精神”和“实体”相平行,用“实体变意识,意识变实体”代替“物 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的表述,则可以避免这个问题。
为什么关系是一种普遍的基本存在呢?唯物辩证法认为,没有无运动的 物质,也没有无物质的运动。运动就是关系的改变。运动的普遍性就是关系 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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