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
|来源:人民法院报|作者:张娜
2月27日,由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和《法制日报》主办的“2018年商法十大事件暨中国商法年度人物”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中国法学会等单位和商法界专家学者40余人参加了会议。
经中国法学会批准,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自2016年起组织评选“中国商法十大事件”和“中国商法年度人物”。一年一度的“中国商法十大事件”,重点关注在全国范围内影响较大、覆盖面广、法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事件;“中国商法年度人物”位于在商法学术研究领域和商事法治实践领域做出突出贡献或产生较大影响的学术界和实务界。
2018年入选的“中国商法十大事件”有:1。习近平总书记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强调坚定不移地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电子商务法的颁布;3.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广州设立了国际商事法院、上海金融法院、互联网法院等一系列专门的商事法院;4.公司法修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制度进一步完善;5.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科技创新委员会,试点注册制度;6.出台了新的资产管理条例;7.《商法通则》的立法得到了两个协会代表的广泛关注;8.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9.中国2019年世界银行经营环境排名大幅提升;10.美团收购自行车共享公司mobike。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国际商事法院法官张永健、华东政法大学经济与法学院教授钱玉麟当选“中国商法年度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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