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称,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傅穹[2017]100号),加快海南预制建筑发展,充分发挥预制建筑专家组的技术指导作用。根据《海南省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琼建桂〔2019〕5号)的有关规定,为适应业务工作需要,决定增设装配式建筑专家。
一、适用对象
从事预制建筑的科学研究和咨询、设计、建造、零部件生产的专家。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作风正派,有社会责任感;
2.身体健康,65岁以下;
3.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从事预制建筑相关工作2年以上。
4.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熟悉国内外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方向、政策趋势和标准。
(二)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职业能力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主持或参与海南预制建筑研究或标准规范编制工作;
2.主持2个以上预制施工项目,外省专家必须在海南主持至少1个预制施工项目。
第三,申报流程
1.应用
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仓储专家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和仓储专家承诺书,登录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进入“政务服务”栏,搜索“海南省预制建筑专家库仓储审核”进行申报。
2.审计
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初步审查,对通过初步审查的专家进行预制建筑相关知识评估。
3.宣传
通过资格考试和知识评估的申请人将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
4.仓库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专家信息纳入预制建筑专家库。专家管理按照琼建桂[2019]5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要求
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3月19日下午5: 3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阳波刘东明,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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