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研究我国疫情的基础上,按照精准智能控制机制的要求,浙江省在石家庄市、邢台市、南宫市、黑龙江省、通化市、吉林省、北京市大兴区等高危地区对来浙江、回浙江的人员实施了“147”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短期乘坐客运航班到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的不包括在内。廊坊市固安县、河北省邢台市、哈尔滨市香坊区、大庆市龙凤区、齐齐哈尔市鞍钢西区、吉林省长春市绿源区、二道区、公主岭市、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辽宁省大连市金浦新区、北京市顺义区北石槽镇、赵泉营镇、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对来浙归国人员实施“77”卫生管理办法。
加强对农村地区回返者的日常健康监测
随着冬季的到来,我国许多地方疫情回升,明显暴露出农村防控的薄弱环节。
根据国务院联合防控机制的总体部署,除了对高危地区所在城市的海归进行“147”或“77”健康管理外,浙江还将在春节春运高峰期间回归农村,以及引进省内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如果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人员、隔离场所的工人、运输车辆上的员工等关键人员回国,将在7天内检查含有相关信息的阴性核酸检测证明或“健康码”绿色。7天内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信息的归国人员,应立即被带至综合服务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对上述核酸检测呈阴性的归国人员进行14天的日常健康监测,期间无需外出或聚集;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回国后第7、14天进行核酸检测。回国不满14天的,应根据实际回国时间落实日常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为了因地制宜地做好工作,农村的具体范围由各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努力加强对海归的支持服务。农村海归健康管理实施时间为1月28日至3月8日。
完善进口冷链食品的闭环管理
进口冷链食品是对外防御的重点领域。浙江依托集中监管仓库,积极探索“全控不漏”的闭环管理机制。围绕无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冷链食品可追溯性代码的要求,从2020年12月25日起,重点对全省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企业和农户(批次)进行监管。市场、大型超市、餐饮单位、大中型冷库等。开展“四不”专项整治,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2000个,发现问题2592个,立案查处案件1000起。
鉴于浙江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大部分来自省外,浙江设立跨省检查站,对进入浙江的全天候冷链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如果随行证件齐全或通过“浙江冷链”系统申报企业、货物、运输、联系人等信息并预留集中监管仓库,则检查后立即放行承运车辆;如附证不全且未通过“浙江冷链”系统申报的,相关信息必须在“浙江冷链”系统现场登记,预约集中监管仓库后发布;对于过境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相关信息将通过“浙江冷链”系统进行现场登记,然后发布。不符合d
新冠肺炎爆发以来,国际帆船3.3万名船员在浙江换班。浙江已处理涉及外轮的44例病例,救治138名感染船员,为700多名非流行性损伤的国际船员提供紧急救助,居全国首位。由于防控措施到位,全省海港无输入性感染。
为防范口岸进口冷链食品病毒传播风险,浙江制定了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专项指南,明确属地和口岸相关部门主要职责,细化船舶靠泊、码头装卸、港口堆存、转运、开箱检验等各环节防控要求,确保全链闭环控制。2020年,全省通过海港进口冷藏集装箱5.4万箱,接收和卸载散装冷冻鱼100多万吨。到目前为止,由于海港疫情防控,港口没有冷藏集装箱积压,也没有出现“人过物过”的相关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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