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训说明
1.
本次培训不收费,培训期间所有学员自行住宿自理。
2.旗区招标采购机构、评标专家和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培训批次和时间,按时参加培训。
3.评审专家需要在专家库系统中确定自己的“报名地点”,会场签到台会根据专家的“报名地点”进行签到和签出。
4.参训人员应提前到达培训地点领取培训资料,核对培训人数,核对座位区和座位号。
5.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所有评估专家必须参加学习和培训,不能参加年度培训的评估专家
根据鄂尔多斯市市政办等6个部门联合发布的《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评审专家日常评价办法》(鄂关公办发[2019]1号)的相关规定,每位评标专家的初评总分为100分,以后的评标服务报酬将按照专家评标累计分数的相应比例进行分配。
(1)履行请假手续的专家,评标总分扣25分,评标服务报酬按80%分配。
(2)对无故不参加业务培训的专家,评标总分扣30分,并按70%支付评标劳动报酬。
6.评审专家按专家库注册地进行区分,确需请假的评审专家应于8月15日17: 00前到各旗区交易中心履行请假手续,不得电话请假。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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