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最新政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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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最新政策动态与最新政策

广大医保参保人注意:2020年医保新规定来了,涉及重复参保、医保断交及医保缴费等多个方面,快来看看2020年医保最新政策,对你有何影响?

2020年9月11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

根据2020年医保最新政策规定,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医保断交不超3个月可正常享受待遇;2021年全国医保信息将互联互通

下面51个税为大家介绍一下:上述《指导意见》的六项主要工作任务及加强改进重点人群参保缴费服务。

2020年医保新规定一:六项主要工作任务

1、合理设定参保扩面目标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就业人口、城镇化率等指标,科学合理确定年度参保扩面目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要逐步以本地区劳动就业人口作为参保扩面对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逐步实现以本地区非就业居民为参保扩面对象。进一步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

2、落实参保缴费政策

坚持和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完善与本地区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税务、教育、司法、扶贫、残联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加强人员信息比对和共享,核实断保、停保人员情况,精准锁定未参保人群,形成本地区全民参保计划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人员,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保。落实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贴政策。以农民工、城乡居民、残疾人、灵活就业人员、生活困难人员为重点,加强参保服务,落实各项参保政策。完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

3、做好跨制度参保的待遇衔接

参保人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确保参保人待遇无缝衔接。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各统筹地区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等待期满后暂停原参保关系。

4、有序清理重复参保

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度内重复参保)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跨制度重复参保),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

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重复参加居民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以上各类情形在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同时,应及时终止重复的参保关系。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的跨制度重复参保,保留一个可享受待遇的参保关系,暂停重复的参保关系。

5、完善个人参保缴费服务机制

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建成后,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利用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实时核对功能,及时查询参保人缴费状态,联合税务部门完善参保缴费服务,减少重复参保缴费。加大参保缴费宣传引导力度,推动服务向基层下沉,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推广使用力度,利用移动端、在线平台、共享经济平台等多种途径,拓展多样化的参保缴费渠道,提高参保缴费政策知晓度,提升服务便利性。

参保人在居民医保缴费后,在相应待遇医保最新政策动态享受期未开始前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区居民医保,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对暂停的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已通过医疗救助渠道享受参保缴费补贴的救助对象,可根据其需要终止的参保关系所在地缴费渠道依申请完成退费;灵活就业人员按年度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费以后,中途就业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可依申请退回其就业后当年剩余月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职工医保费;对其他情况,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各地实际,明确可以退费和不予退费的具体情形。

6、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管理

除大中专学生入学当年重复参加居民医保情形外,其他重复参加居民医保的,需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并扣减重复参保当年涉及的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含一年)、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在按本意见规定的原则处理后扣减重复参保当年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补助资金。

2020年医保新规定二:加强改进重点人群参保缴费服务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按照精准到人要求,建立与扶贫、税务部门沟通机制,实行参保专项台账管理。按规定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动态参保、应保尽保。用好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脱贫攻坚运行调度模块、政策监测模块、督战模块,实时监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情况。为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人口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之间切换参保、转移接续参保关系时,不设等待期,不受居民医保规定缴费时间限制,在参保缴费后,即可享受相应待遇,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及时暂停原参保关系。对在户籍地和居住地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贫困人口,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确定需要保留的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应由本人作出书面承诺交医疗保障部门留存备案。

2、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

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若大中专学生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以选择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认定地参保。因入学形成的重复参保,学籍地医疗保障部门应依托全国信息平台参保功能模块,及时通知原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终止参保关系。就业后形成的重复参保,就业地医疗保障部门应依托全国信息平台参保功能模块,及时通知原学籍地医疗保障部门暂停参保关系。具备条件的统筹地区在确保与学生原参保地医疗保险待遇无缝衔接的前提下,可将大中专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期从学年调整为自然年度,作出调整的统筹地区学生在入学当年学籍地如发生医疗费用,采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费用,报销比例不受转外就医调减比例规定限制。

3、新生儿

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原则上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对已使用父母姓名参保的新生儿,医疗保障部门应要求其监护人尽快更新信息。新生儿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居民医保的,按所在统筹地区具体规定执行。

4、退役军人

军人退出现役后、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实现就业后,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办理关系转移接续的,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限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在军人退出现役后,按所在统筹地区规定办理参保和关系转移接续。医疗保障部门要为相关人群业务办理提供便利,做好管理服务。

5、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

已经参加居民医保的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在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参加职工医保,医疗保障部门应保证参保人享受新参加的医保待遇,暂停原居民医保待遇;参保人短期务工结束后,医疗保障部门及时恢复原居民医保待遇,确保待遇有效衔接。

6、被征地农民

被征地农民在政府代缴医保费期间就业并参加职工医保的,医疗保障部门应做好参保关系转移接续,并及时暂停原居民医保待遇。

7月1日起施行 全面实施

问:浙江将如何开展数字医保建设?

浙江将主要是围绕“推行医保数字化管理、优化医保公共服务、促进医保数据共享应用”的总任务,加快智慧医保数字化平台建设。其中,将重点开发省心结算、舒心理赔、智能监控、“百事通”办、“医药一家”等五大场景:

·省心结算场景。主要是跨医院联通参保人员历史用药和诊疗项目使用情况,推广医保结算人脸认证,依托医保电子凭证和医保电子病历,实现参保人员“脱卡脱证”就医配药。

·舒心理赔场景。主要是依托数字医保信息共享,联合补充商保信息等系统,实现商保机构在参保人员授权前提下查询他的医保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简化商保理赔流程,实现商保舒心理赔秒到账,零等待。

·智能监控场景。应用大数据、云计算、AI人工智能,开发全程智能管控的“监测网”,实现医保基金运行事前动态智判、事中全程智治、事后闭环智控。通过智能监管,守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

·百事通办场景。结合“互联网+医保”,实现参保登记、征缴转移、待遇核定、结算管理等业务统一办理、掌上办理、随时办理;配套建立“百事通”AI小助手,细化办事流程路径,实现医保事项能办、快办、好办。

·“医药一家”场景。结合医保结算机制,为药店定制全省统一运行的经营管理系统,提供零售、库存、营销管理等多重功能服务,支持条码管理、处方售药、融合支付等多种业务模式,汇聚药店结算、经营、行为数据,引入“互联网+”视频监控,实现医保监控关口前移,规范购药行为,实现医保医药一体化管理。

在此基础上,将对医保核心业务进行流程再造,构建整体协同高效的医保政务运行体系。依托医保省级平台与国家级平台之间的协作互通,到2025年基本实现便捷可及“大服务”、规范高效“大经办”、智能精准“大治理”、融合共享“大协作”、在线可用“大数据”、安全可靠“大支撑”。

  问:浙江在“互联网+医保”方面有哪些好的政策和做法?

去年新冠疫情爆发后,为解决群众疫情期间就医难题,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开通网上问诊复诊,线上医保支付,线下药品配送到家的服务。据统计,在省本级和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8个设区市开通了部分的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社区医院的互联网+医保支付,形成了“互联网+医疗+医保支付+物流配送”一体化服务模式,让患者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医疗和医保服务。

去年,省医疗保障局又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医保”发展促进医保数字化转型的意见》《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公布首批浙江省“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慢性病复诊费和药品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进医保数字改革和制度创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浙江省纳入医保定点的互联网医院有222家,线上会诊、复诊医保结算人次已达12.3万人次,线上支付2740万元。

下一步,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有关规定,将进一步加大互联网+医保的推进工作。主要是三个方面:

  拓面,今后“互联网+医保”要拓到所有的统筹区;

拓点,把有条件实施互联网医疗服务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都纳入到“互联网+医保支付”的范围;

增项,逐步将适宜的互联网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问:浙江正在积极推广商业补充保险,杭州市推出的“西湖益联保”深受欢迎,但很多人对如何理赔还不是很清楚,这方面有什么便民举措?

2020年,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促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支持商业保险发挥补充作用。

为实现“便民理赔、无感结算”,今年3月出台《关于做好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的通知》,通过部门协作、信息共享、流程优化,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刷卡直接结算基础上,将商业补充保险纳入“3+N”一站式结算范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用补助等报销结算后,剩余医疗费用符合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赔付范围的,一并在定点医药机构刷卡直接结算,不需要患者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今年8月31日前,浙江将实现市域范围商业补充保险“一站式”结算;到2022年底,实现省域范围商业补充保险“一站式”结算。

问:今年年初国务院颁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医保基金是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浙江去年一年里在基金监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今年监管重点是什么?

医保最新政策动态与最新政策

去年以来,浙江加强医保智能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医保基金综合监管体系,积极推进国家创新基金监管方式试点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浙江坚持医保监督检查全覆盖与重点专项治理相结合,自查自纠与飞行检查相结合,外部监管与内控检查相结合,2020年,全省共查处定点医药机构多家、追回基金11亿元。探索建立能统一、可比较的绩效评价体系,制定出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在国家局对全国各省(市、区)2019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试评价中,浙江省职工医保和城居医保基金运行评价结果在32个省市中分别排第一、第二,交出全国领先高分报表。

今年,浙江将认真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重点打击医保领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推进基金监管集成创新试点建设,夯实信用监管基础,切实加强管理,守护好老百姓就医的“钱袋子”。

问:浙江和上海、江苏、安徽之间人口流动日趋频繁,跨省就医报销频次随之增多。到省外看病是否还需要先垫付医疗费用?浙江对此有什么便利举措?

长三角地区的参保人员在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不用垫付医疗费用,可以直接刷卡报销。到上海看病,浙江从去年8月份开始,只要在“浙里办”医保专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就可以到上海去刷卡就医结算,不需要垫付医疗费用再拿回来报销。

医保最新政策动态与最新政策

问:国家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后,采购价格明显下降,大幅减轻了患者看病负担,但引发了大家对质量的担忧,请问价格下降后质量还有保证吗?

从目前国家和省里开展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情况看,药品质量是有保证的,患者可以放心使用。

国家带量采购,质量保证是准入门槛,药品必须通过质量与疗效的一次性评价。从浙江省带量采购情况看,要进入带量采购,需要通过专家论证,选竞争比较充分、临床使用比较成熟的品种,先行开展带量采购。同时,我们也会组织专家对每个申报产品的临床使用疗效、产品质量可靠性、临床使用安全性等进行评估,防止“劣币驱逐良币”。

集中带量采购最大特点是招采合一、以量换价,给药品生产企业明确的预期,有利于其根据采购量自主报价申报,真正实现量价挂钩,降下来的钱实际上是挤掉原来流通领域长期存在不合理的虚高差价,而不是生产成本,不会影响生产质量。

现在市场上药品的使用和流通过程中,药监部门也在加强对中选产品的质量监管。从带量采购的实际情况看,自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实施以来,据第三方评估显示,中选产品的质量和疗效已被医生和患者普遍认可和接受。

  编辑:沈波

责编:李洲媚

5月1日起迎好消息 5月1日起正式执行 其中这3点值得注意

5月1日起迎好消息 5月1日起正式执行 其中这3点值得注意

从2021年5月1日起,《医疗保障基金运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医保规定”)正式实施,明确划清了制止欺诈和保险欺诈的界限。 新医保规定是不是全是坏消息? 不,从5月1日起,医疗保险将实施新规定!它分为三个详细的指导方针,以利国家和人民 个人账户,家庭医疗都可以 在这里,以家庭为单位,医保其实是个不错的方案。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有的人医保交的多,有的人医保交的少。如果能全家共享医保,对减轻一个家庭的经济负担能起到一定的作用。这里要注意的是,只是个人账户里的钱共享,不是全家共享的医保卡,还是不允许住院! 单位缴费金额不再计入个人账户余额 我们知道,以前的个人医疗保险账户,关于在职职工,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支付的。现在只有个人贡献。单位缴费还是缴费,但以公款支付,上交国家统一分配比较合适。也就是一个整体的交代。什么是整体账户?应该是什么?是国家统筹账户,意思是钱归国家,跟你没关系!协调部分是我们的,不是我们可以支配的钱。是什么样的?就像农村保险一样,每年缴纳280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没有大病就没了,给治大病的 门诊分为报销比例 这绝对是最大的好消息。门诊治疗有多少人心疼?每次看到小病都要在门诊挂个号。每次没看过病都要先把钱花掉。有了门诊报销,因为大病小病可以报销的东西就多了,让普通人尊重病情。但是牛毛是生在牛背上的,这是为了减少门诊费用,那里的药费可能会上涨。门诊报销流程是个人支付的费用,还是统筹的费用?答案是,这必须是个人部分,然后是整体部分。 最后 全民医保,国家统筹,只需要有效监管,为民用药,国人尽可能享受面子! 以上相关知识是从《民法典》学来的! 其实国内引进的很多制度都是大多数人考虑的。虽然我国全民经济水平有所提高,但是我国在社会保障方面还是“升级”了。不得不说,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越来越完善,无疑对人民充满了保障...

2020年医保新规定来了 2020年起 这4种情况不能报销

2020年医保新规定来了 2020年起 这4种情况不能报销

2020年9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险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号文(财险发〔2020〕33号)。 根据2020年医疗保险最新政策,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医保能正常治疗不超过3个月;2021年,全国医保信息互联互通。 现将以下51项税收介绍给你们:《指导意见》上述六项主要任务,加强和改进对重点人群的保险赔付服务。 2020年医疗保险新规:六大任务 1.合理设定扩招目标 各地要根据当地常住人口、登记人口、就业人口、城市化率等指标,科学合理确定保险覆盖年度目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应逐步以当地劳动人口为参保对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应逐步实现以当地非从业居民为参保对象。进一步落实居住证参保政策。 2.执行保险支付政策 坚持和完善全民依法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完善与当地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卫生、市场监管、税务、教育、司法、扶贫、残联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交换机制,加强人员信息的比对和共享,核实已断保和停保人员的情况,准确针对未参保人口,形成本地区的国家保险计划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行参加居民医疗保险补贴政策。以农民工、城乡居民、残疾人、灵活就业人员和生活困难人员为重点,加强保险服务,落实各项保险政策。在新的就业模式下完善员工的保险支付方式。 3.做好跨系统保险待遇 被保险人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年以上(含2年),因就业等个人状况变化导致参保关系在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之间切换,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被保险人可以正常享受缴费后待遇,保证被保险人待遇无缝衔接。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各统筹地区可根据自身情况设定不超过6个月的等待期...

医保如何使用 好医保怎么取消

医保如何使用 好医保怎么取消

医药价格改革相关政策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2.原卫生部、中编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 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由各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考虑医院功能定位、医疗保障基金承受能力、本地财政能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对价格调整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国卫体改发〔2014〕12号规定:县级公立医院承担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以及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公立医院由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改革以药补医机制。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具体途径,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公立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合理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政府出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改革医疗服务以项目为主的定价方式,积极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 4.《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

2017山东大病医保新政策 2017年农村医疗保险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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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医保是大家都很关心的话题,现在2017年医保有什么最新的政策法规吗?最新的医保政策法规是什么内容呢?小编为你带来了2017年医保政策的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2017年医疗保险最新政策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覆盖哪些人群?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2、将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3、如何筹资?   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4、筹资标准如何确定?   各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5、保障待遇如何均衡?   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城乡...

7月1日起施行 全医保最新政策动态面实施

7月1日起施行 全医保最新政策动态面实施

  问:浙江将如何开展数字医保建设?   答   浙江将主要是围绕“推行医保数字化管理、优化医保公共服务、促进医保数据共享应用”的总任务,加快智慧医保数字化平台建设。其中,将重点开发省心结算、舒心理赔、智能监控、“百事通”办、“医药一家”等五大场景:   ·省心结算场景。主要是跨医院联通参保人员历史用药和诊疗项目使用情况,推广医保结算人脸认证,依托医保电子凭证和医保电子病历,实现参保人员“脱卡脱证”就医配药。   ·舒心理赔场景。主要是依托数字医保信息共享,联合补充商保信息等系统,实现商保机构在参保人员授权前提下查询他的医保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简化商保理赔流程,实现商保舒心理赔秒到账,零等待。   ·智能监控场景。应用大数据、云计算、AI人工智能,开发全程智能管控的“监测网”,实现医保基金运行事前动态智判、事中全程智治、事后闭环智控。通过智能监管,守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   ·百事通办场景。结合“互联网+医保”,实现参保登记、征缴转移、待遇核定、结算管理等业务统一办理、掌上办理、随时办理;配套建立“百事通”AI小助手,细化办事流程路径,实现医保事项能办、快办、好办。   ·“医药一家”场景。结合医保结算机制,为药店定制全省统一运行的经营管理系统,提供零售、库存、营销管理等多重功能服务,支持条码管理、处方售药、融合支付等多种业务模式,汇聚药店结算、经营、行为数据,引入“互联网+”视频监控,实现医保监控关口前移,规范购药行为,实现医保医药一体化管理。   在此基础上,将对医保核心业务进行流程再造,构建整体协同高效的医保政务运行体系。依托医保省级平台与国家级平台之间的协作互通,到2025年基本实现便捷可及“大服务”、规范高效“大经办”、智能精准“大治理”、融合共享“大协作”、在线可用“大数据”、安全可靠“大支撑”。   问:浙江在“互联网+医保...

新作为 新担当

新作为 新担当

新机构新作为15项医保政策惠民生   党的十九大报告为新时代医保改革发展,擎画出宏伟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医保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和核心目标,就是坚定不移地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建成新时代中国特色高质量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建成医保体系既是难得的历史机遇,又是严峻的挑战。内江市医疗保障局自今年二月挂牌成立以来,全局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和不断改革创新的满腔激情,应对和化解严峻挑战。我局着眼于保基本、惠民生、补短板、兜底线,以保障群众利益为重点,在深入调研、科学测算、周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惠及全市参保群众的15项医疗保障政策,让人民群众就医底气越来越足,幸福指数节节攀升。做到了新机构有新作为、有新担当、有新成效。   一、调整制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为切实落实国家减负政策,按照不大幅降低医保基金收入,确保医保基金平稳运行的原则,我局印发《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通知》(内医保发〔2019〕31号),以2018年全省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元的87%即元,确定为我市2019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据测算,全年能为企业减税降费约170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下调,是国家减税降费措施的具体体现之一,是明确而具体的民生改善,让参保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利好,得民心顺民意,大大减轻了参保人的缴费负担。   二、重点关注,聚焦特殊困难群体   聚焦百姓关注,破解医保难题,我们在充分发挥医疗保障保基本的同时,也将目光更多的投入到了自付负担过重的特殊困难群体上,惠民生、暖民心,让医保政策有温度。   (一)为提高癌症等重病患者的医保待遇水平和用药的可及性,我局印发《关于完善国家谈判药品和部分高值药品支付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内医保发〔2019〕33号),将国家谈判药品中价格昂...

益阳一驾校教练开报废车上路 这名驾校益阳驾校最新动态教练被拘留

近日,鹤山警方查处一起妨碍执行公务案件,抓获潘某(男,38岁,鹤山区人)。10月16日16时许,交警三大队鹤山中队民警在万源学校执行“护校”任务时,发现路边非法停放一辆持有驾校牌照的教练车,该车未经过年检和保险,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因为是在学校的高峰期,警察打电话叫拖车来扣押和处理妨碍正常交通的违章车辆。工作人员依法拖运工作时,车主潘某赶到现场,站在拖车上制止警方查扣车辆,辱骂、威胁执法人员,造成围观人群和交通拥堵。在多次劝说警告无效后,警方依法强制他离开现场。图片来自执法记录仪的视频分局公安大队受理案件后,立即进行调查取证,迅速查清了嫌疑人的违法事实。经询问,潘是益阳一所驾校的教练。“这辆车一直用于教学和驾驶。从去年5月开始,没有从事年检和保险,发动机一缸不工作,应该报废。”潘承认了他驾驶一辆报废的客车并阻碍警方执法的违法事实。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潘因妨碍执行职务被判处行政拘留7天。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潘还将面临吊销驾驶证和强制报废车辆的处罚。 相关阅读益阳地价 益阳交通驾校 益阳驾校最新动态益阳驾校最新动态益阳地价 益阳交通驾校 益阳一驾校教练开报废车上路 这名驾校益阳驾校最新动态教练被拘留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人人网 微信 百度 复制网址 window._bd_share_config = { common : { bdText : '益阳一驾校教练开报废车上路 这名驾校益阳驾校最新动态教练被拘留', bdDesc : '近日,鹤山警方查处一起妨碍执行公务案件,抓获潘某(男,38岁,鹤山区人)。10月16日16时许,交警三大队鹤山中队民警在万源学校执行“护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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