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什么时候办理过户?
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后一周内办理。办理完手续后,他们将向被转移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成都各区的报名时间略有不同,但一般在6月至8月之间。请家长尽快办理《原学校就读证明》,并提前咨询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报名时间。教育局一般在8月下旬统筹安排孩子入学。
关注:
最好是当年五六月份咨询转当地教育局,早点咨询准备!
注意转移过程!
办理过户手续的流程:
第一步,由接收学校出具接收证明;
第二步,在征得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
第三步,先转学,再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转学前,原学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不申请转学的学生不得强制转学,退学责任由原学校承担。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转学
在户籍所在地上学是指户籍所在地与其在成都的学籍相符的学生。学生户籍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小学相对较近,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根据程度统筹安排。接收和转送非毕业年级学生的工作应不迟于每学期的第一周办理。因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中途转学需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
不转学:学生在休学或处分期间不转学。公立中小学六、九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转。
2.申请异地跨地区转学
外来跨地区转移是指户籍和学籍在成都不一致的学生的转移。
学生从外省、市转到本市及跨行政区域时,应出具学生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且实际居住地与户籍一致的证明。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转移,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统筹安排入学。
本市学生转学到外省、市或其他区(市)、县的,学生法定监护人应持户口证明(或监护人工作变动证明),领取学籍证明,并向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后,发给转学证书,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即可办理转学手续。
转学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小学生转学
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手册、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检表。
初中生转学
学籍卡原件(复印件一份由原学校保存)、身体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检表。根据有关规定,共青团成员的组织关系可以一并转移。
高中生转学
高中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高中生评语表、中学生社会实践练习表、体检表和考试成绩。根据有关规定,共青团成员的组织关系可以一并转移。
借阅手续所需材料:
申请在本市临时学习的外国学生,应当持有国家教育学院颁发的本地学习困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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