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部发出6笔罚款,均与拒收现金有关。有相关负责人,物业公司,租车公司等。罚款金额从1万元至10万元不等。
这已经不是央行第一次开出拒绝兑现的罚款了。2020年第四季度,中国人民银行共开出16张罚单,涉及保险公司、旅游景点、停车场等,罚款金额从500元到50万元不等。
早在2018年7月12日,央行就发布公告,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为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绝兑现。随后,许多地方开展了拒绝兑现的集中整治行动。但是为什么拒收现金的现象还在重复?
从商家的角度来看,拒绝现金的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薄弱。拒收现金不仅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律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近年来,虽然央行多次强调拒绝兑现是违法的,但从最近被处罚的主体数量来看,仍有许多商家不在乎。
商家拒绝现金真的很‘方便’。移动支付的使用不仅可以杜绝残币、假钞等业务的头痛,还可以防止收银机的管理漏洞,避免现金存储、库存、管理、运输等后续问题。
但是商家方便消费者却不方便,尤其是老年人。拒绝现金给亿万老人的生活带来不便,在一定程度上关上了他们融入社会的大门。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方便老年人日常消费,包括保留传统金融服务,提高网上消费便利化水平。随后,央行还发布了一项特别公告,强调不应采取歧视性或不方便的措施来排除现金支付,从而导致“数字鸿沟”。
在这种背景下,如何从根本上根治拒绝现金的现象,值得深思。从法制建设的角度来看,迫切需要加强人民币管理的法制建设,修订和完善人民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关键在于明确相关概念,准确界定拒兑行为,规范执法检查程序,使现行人民币管理法律法规更具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加大“拒绝现金违法”的宣传力度,纠正不正确的认识,在全社会形成共识。与此同时,加大对拒收现金的查处力度,依法惩处拒收现金行为。
金融机构还应提高现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以满足社会的多层次现金需求。一方面,引导公众兑换银行持有的残损货币,提高流通中人民币的清洁度,减少商家拒收残损货币引发的纠纷;另一方面,要做好小面额人民币券的匹配和现金供应,满足公众对小面额货币兑换的需求,减少商家因零币和货币结构短缺而拒绝现金的情况。
对于消费者,一旦发现拒绝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除现金,应妥善保存相应证据或线索,向当地人民银行分行投诉举报,或通过市政府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种渠道投诉举报。以保障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共同创造人民币现金使用的良好环境。
版权声明: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和用户投稿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