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华谊兄弟宣布完成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承诺的2020年赔偿。
公告称,根据华谊兄弟与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及老股东冯小刚、陆国强(以下统称“老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如果老股东在业绩承诺期内未能完成某一年度的“业绩目标”,则老股东同意在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目标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补足目标公司未完成年度业绩目标的差额。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2020年承诺的业绩目标是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174,900,600元。2020年,受疫情影响,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项目进度出现一定程度的延迟,未能实现绩效目标。根据绩效目标与实现绩效的差异,补偿金额应为16804.29万元。截至公告日,老股东已按照约定以现金方式支付并完成了绩效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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