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0日,中共十八大在湖南韶山召开机构反腐研讨会。
本报记者叶铁桥照片
如果“贪污坏账”通过特赦解决,是否能通过舆论屏障?要实行高薪养廉,会增加人民负担还是国家负担?
严厉的惩罚并不能防止前后的“腐败”。反腐的关键是预防还是执法?目前家庭财产申报可以大范围开放吗?
中共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多次就反腐问题发表意见,措辞严厉。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新任总书记习近平发表了响亮的讲话:“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来越严重,必将导致党和国家的灭亡!我们一定要警惕!”他强调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
十八大后,反腐行动有加快的迹象。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仅用了63个小时就被从曝光的不雅视频中解救出来。四川省委副书记李、太原市公安局局长相继落马,说明反腐风暴正从中央向地方大力刮来。
然而,虽然每个事件都很热闹,但很难掩盖沉重的整体问题和严峻的形势。十八大后,如何反腐败?如何构建反腐防变体系,如何遏制腐败易发多发的倾向,值得全社会深入探讨。
十八大之后,社会上出现了很多反腐倡廉的建议。有专家学者提出“大赦论”,建议赦免贪官,以换取其对变法的支持;也有专家建议,官员公开自己的财产,但是全部公开还是从新提拔的干部公开,争议很大;一些专家建议开展群众运动来打击腐败,而另一些专家则坚决反对。有很多声音,但他们不能同意。
日前,部分反腐专家学者齐聚湖南韶山市,共商十八大后反腐新形势,上述引发社会争议的热点问题也是他们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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