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年度观察》(2017)发布
新朗正义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微信号:)
编者按:2017年6月4日,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北中)编写的子报告《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7)》(以下简称《观察》) —— 《中国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7)》在北京郭强知识产权研究所与北中联合举办的“知识产权多重纠纷解决机制”研讨会上正式发布。主要作者谢对报告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读。最高人民法院、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公室、台北大学等知识产权纠纷解决领域的专家围绕报告分析了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为构建多元化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案例数据和学术观点,共同探讨了相关理论和实践模式,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北中《观察》分为总报告和分报告,总报告包括仲裁和调解;子报告涵盖建筑工程、房地产、能源、金融、投资、国际贸易、知识产权、影视、通用航空等九大专业领域。经贝众授权,本期发表《中国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7)》,其他报道内容敬请期待。
第一年和第五年的回顾和总结
(a)五年审查
201233542016五年间,新技术、新领域不断涌现,包括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网络爬虫、软件冲突干扰、广告拦截、流量劫持等新技术,以及“互联网”、3D打印、云计算、网络游戏、直播、电商平台等新领域。从过去五年的典型案例来看,上述新技术和新领域推动了我国知识产权纠纷向类型多样、法律关系复杂、内容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大型企业有:“IPAD”商标侵权案、方正字体案、百度文库案、本田和双环专利侵权案、搜狗和百度输入法专利侵权案、腾讯“微信”商标行政纠纷;传统老字号涉及纠纷:“泥人张”不正当竞争案、“稻香村”商标行政纠纷案;公众人物姓名权涉及纠纷:姚明人格权与不正当竞争案、“乔丹”商标行政纠纷;影视综艺涉及纠纷:琼瑶与郑宇版权纠纷、“非诚勿扰”商标行政纠纷、“中国好声音”商标侵权案件;互联网热门知识产权事件领域纠纷:腾讯、奇虎滥用互联网领域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纠纷,魔兽世界网络游戏侵权纠纷,电商平台侵权纠纷,广告插件被恶意屏蔽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以及通信巨头之间因专利许可引发的纠纷:华为与IDC之间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案、高通与魅族之间的专利许可协议纠纷、华为与三星之间的专利侵权案等等。
面对诸多新挑战,国内知识产权立法修订力度加大、频率加大,知识产权相关司法政策陆续出台,体现了中国对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重视和决心。五年来,中国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并公开征求社会对著作权法修订草案、专利法修订草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反垄断法修订草案、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指南草案、知识产权保全案件和竞争纠纷司法解释草案等的修改意见。在争议的实质性问题上,修订或新增的法律旨在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细化各种权利和侵权形式的认定标准。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增加了“互联网特别条款”,通过列举提炼出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在争议解决的程序问题上,立法修改针对的是赔偿金额低、举证困难、审判时间长的问题。要增加法定赔偿金额,引入惩罚性赔偿,明确证据妨碍制度和行为保全制度的细节,完善中国人民银行的审判程序。此外,在宏观司法政策方面,从加强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行动计划,再到逐步实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宏伟规划到具体细节,国务院近五年发布了14项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意见,推动了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
在完善立法的基础上,我国司法机关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分析案件时,更加注重对各方利益平衡的考虑,这充分体现在近五年来经典知识产权案件的纠纷解决结果中。此外,为了应对新型知识产权纠纷的特点,纠纷解决方式和机构整体也在向专业化和多样化发展,具体体现在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和仲裁法院,在法院引入技术调查员制度,探索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
五年来,面对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各种新挑战,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在解决机构、方式、实体法和程序法等方面呈现出更加专业、灵活、积极应对、不断探索、及时完善、逐步与国际接轨的总体趋势,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内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2016年综述
2016年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第十五年,这意味着在中国国际贸易量快速发展的同时,国际社会对其责任和义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尤其是中国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引起了各方的关注,这不仅是对中国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大挑战,也是其不断创新和发展的主要动力。
宏观政策方面,2016年,国务院陆续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首次将知识产权纳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设计图转为施工图,标志着“十三五”期间知识产权发展顶层设计全面完成。此外,中共中央、国务院也发布了《“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号文件,从十个方面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思路,重点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侵权行为的处罚,提高法律赔偿上限。相应地,最高人民
此外,2016年,中国专利、商标和版权注册申请数量增加,受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也显著增加。
2017年1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沈长宇作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三类专利申请数量达到万件,同比增长23.8%,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数量万件,同比增长21.5%。完成发明专利67.5万件,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22个月。PCT已经接受了4万多项国际专利申请。中国有效发明专利超过100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数达到8件。审理了4100起无效专利案件,同比增长12%。专利行政执法案件总数达到4.9万件,同比增长36.5%。
2017年1月1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2016年市场主体发展、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报告显示,2016年,企业商标品牌意识明显增强,商标注册申请数量快速增长,全年商标申请数量达到1万件。同比增长28.4%,增速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随着商标申请数量如此巨大,商标复审案件的申请数量也在不断增加。2016年各类复审案件申请15.6万件,同比增长32.8%;驳回复审申请13.1万件,增长31.3%;涉及双方的复杂案件26000件,增长40.9%。此外,根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3.4万起,占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6.6%。
2016年7月,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实施“王剑2016”专项行动,旨在整治网络文学、新闻、影视作品未经授权和非法传播的侵权盗版行为,维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版权秩序,营造良好的网络版权生态。2016年12月22日,国家版权局发布文章《商标法》,指出我国注册作品数量同比增长%,其中21个省实行免费注册,我国注册作品数量继续高速增长。5个月查处行政案件514件,行政罚款46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刑事处理33件,涉案金额2亿元,关闭网站290个。国家版权局还分4批监管31起侵犯著作权案件,对地方案件给予补贴150多万元。“王剑2016”在国内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网络版权治理取得初步成效,网络版权生态得到极大改善,也为进一步依法治网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随着我国各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纠纷越来越多。为此,全国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相应的政策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了更多的平等机会和公平判断,进一步巩固了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的成就。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道路上又迈出了稳步的一步。
专利权法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21日发布《版权领域:新数据呈现新进展》(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本解释紧紧遵循专利法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立法宗旨。《解释二》主要涉及专利要求解释、间接侵权、标准实施抗辩、leg
2016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3次会议通过《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自2013年以来,商标授权和确认的行政案件呈指数级增长,不仅消耗了司法资源,也增加了双方不必要的诉讼负担。因此,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局在总结以往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发布了这一规定。《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是商标法的整体修补。宏观上,明确了商标认定行政案件的种类、审查范围、违反法定程序、循环诉讼等具体内容;微观上,也填补了判断商标显著特征、保护驰名商标、保护著作权、姓名权等在先权利的空白。《解释二》是最高人民法院、NPC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各级法院、专家学者、律师、代理人、企业代表的智慧结晶,对优化司法资源、形成商标市场良好竞争秩序、维护相关企业商誉具有深远影响。
反不正当竞争法
2016年2月25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公众意见,这是《授权确权规定》自1993年颁布以来的第一次修订。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新增加的第十三条,规定了互联网上的四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引起了业界的热烈讨论。近年来,中国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激增,几乎占所有不正当竞争纠纷的三分之一。与此同时,互联网领域出现了许多新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搜索引擎竞价排名、协议、软件冲突干扰行为、恶意拦截广告、流量劫持等。增加第十三条“互联网条款”,目的是为了应对上述众多新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减少第二条“诚实信用原则”的滥用,这可能有利于解决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使竞争对手期待其商业决策的合法性。但第十三条设定的“未经用户同意”、“误导、欺骗、强迫用户”、“未经许可或授权”等主观因素——、“影响用户选择”、“干扰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等客观因素,由于缺乏具体的定义和解释,可能会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引发更多争议。
知识产权诉讼程序
2016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授权确权规定》(以下简称工作意见)。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1996年试行“三位一体”审判机制以来,已有20年的实践经验,越来越多的法院参与了试点。这份工作意见既肯定了以往试点的成果,又使“三合一”审判机制向全国法院蔓延,呈现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趋势。这一审判机制将有助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公平、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知识产权司法体系。
《工作意见》指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位一体”审判的重要性,对于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率,加强司法和行政机关在执法方面的共同努力,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素质,具有关键作用。工作意见具体明确了“三合一”案件的受案范围,并作了具体说明:(1)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一般知识产权民事纠纷;(3)知识产权行政案件;(4)知识产权刑事案件;(5)知识产权刑事自诉案件。为确保管辖秩序,《工作意见》还明确规定了各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权限,并明确指出“对一般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无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如果发现案件是知识产权行政或刑事案件,应当及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为“三级联动、三审合一、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审判模式奠定了良好基础。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曾经的灰色地带——电商——也将一片光明。2016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授权确权规定》(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意在保护电子商务各方权益,维护市场秩序,鼓励创新,使电子商务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在标准化中不断发展。
在知识产权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侧重于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体现在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第53条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实体和第三方平台的义务,第54条对因错报给平台造成损失的知识产权权利人进行限制,保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侵权的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的发布表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不仅填补了电子商务行业抄袭、盗版、恶性竞争的灰色地带,而且公平平衡了电子商务运营商、第三方平台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
三、典型案例
由于篇幅限制,此部分省略。
第四,观察热点问题
在过去的一年里,知识产权领域的讨论焦点一直是立法趋势引发的学术热点和司法实践引发的实践热点。在学术热点方面,《民法通则》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引起了业界的热切关注;实践热点从案例中产生,包括对新兴热点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提出,对实践司法程序正义的探讨,对可仲裁争议范围的辩证思考。无论是学术讨论还是实践讨论,都反映出我国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对完善相关司法制度的要求越来越高。知识产权法治的概念也是在百家争鸣中发展起来的。只有健全公平的法治理念和司法制度,才能使相关人期待知识产权纠纷的纠纷解决,并及时灵活地应对相关纠纷。
(1) 《电子商务法(草案)》
2016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电子商务法(草案)》第三次审议稿,同时在全国人大网站上征集了社会的修改意见。《电子商务法(草案)》(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草案)》)经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民法总则》不仅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的简单复制,而是编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第一步,最关键的内容是民权的合法化。对此,《民法总则》的一个亮点是将知识产权列为与物权同等级别的民事财产权,并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草案第123条列举的知识产权客体包括“(1)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商标。(4)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6)集成电路的版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对象。”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数量逐年增加。在这种背景下,草案起草的这一规定表明了中国积极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法治意识的决心和加快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信念。
(二)网络游戏的保护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不断扩张,网络游戏领域已经成为
2017专利领域热门话题大盘点
原标题:专利审查——2017目录
2018年初,该杂志推出专题计划,回顾2017年专利领域热点话题,希望能带给读者思考和启发。
人工智能:迎来大发展
如今,人们生活中的许多产品都被贴上了“智能”的标签,比如智能家居、智能可穿戴产品。行业内,国内外科技巨头纷纷布局人工智能,创业公司遍地开花。他们都希望在人工智能与各种子领域相结合的行业里有所作为。人工智能不是一个行业,而是人类通过技术发展进入的一个全新的世界。到时候一个企业主导的可能性就小了,各行各业一起创造生态是必然的。比如谷歌的优势在于数据的信息集成,而英特尔更注重模块化解决方案。这些侧重点不同的企业要想在人工智能领域取得突破,就必须拓展业务领域。中国人工智能的发展得益于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尤其是在电子商务和移动支付领域。需要注意的是,人工智能是以大数据和算法为基础的,但是我国大数据和数据存储水平仍然落后于欧美等国家。与国外相比,中国数据库的结构水平和管理能力仍有很大差距,人工智能的底层基础技术大多掌握在国外企业手中。虽然国外企业在人工智能领域占据核心技术优势,但由于市场巨大,中国企业和产品在实际应用中取得了快速发展。目前,语音交互和图像识别是我国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两个技术领域。人工智能技术本身和Android系统一样,采用开源的策略。行业专家认为,这些底层基础技术一般掌握在行业巨头手中,相关专利数量不会有很大波动。然而,当人工智能应用于实践时,相关专利申请数量将大幅增加。比如人工智能与教育、医疗、娱乐、旅游、家居等不同行业结合,不同算法结合产生新的技术效果,人工智能应用上的专利数量就会爆炸。人工智能的全面发展给处于世界科技前沿的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根据市场研究公司的报告,2011年至2016年,收购了近140家人工智能初创企业,2017年第一季度,并购案例超过30起,是2016年同期的两倍。其中,谷歌是人工智能收购最活跃的。此外,微软、亚马逊等公司在人工智能专利申请方面竞争激烈。对此,专家表示,科技巨头为了抢夺人才、拓展业务领域、布局商业生态,收购人工智能企业是必然选择。当中国人工智能领域的初创企业乘坐这场技术革命的快车时,他们需要布局专利,全副武装,以迎接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
复习
很多创业者常说:“我们的市场运营不是很好,先等专利吧。”其实这是典型的政策失误。科技企业最重要的价值体现在其核心技术和专利上。在人工智能领域,忽视专利布局无异于“裸奔”。我国这方面的相关企业需要做好专利布局,才能跟上全球人工智能的发展趋势。(记者陈伟)
智能汽车:构建新生态
2017年,4辆阿尔法巴智能驾驶公交车在深圳开放道路上试运行,引起广泛关注。一时间,自动驾驶技术再次成为热议的焦点。事实上,近年来,开发智能汽车已经成为全球汽车行业的共识。智能汽车的全球专利申请总数正在迅速增加。很多汽车公司在自主驾驶领域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很多科技巨头和互联网公司也以车联网技术切入行业。在智能汽车技术方面,自动驾驶技术和汽车耦合技术是两个主要的技术分支。近年来,全球智能汽车专利申请总量呈稳步上升趋势,自2011年以来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中国和世界的发展趋势基本一致,但增速略慢。从区域来看,中国、美国、日本、德国、韩国是世界智能汽车的主要技术来源,也是智能汽车专利布局的重点领域。作为智能汽车领域当之无愧的领导者,谷歌已经启动了专利部署。一方面,Google采取了专利均衡布局的策略,涉及技术广泛,包括路径规划引导、定位技术、定位服务、咨询服务等技术,以及障碍物检测、驾驶模式切换、车道检测等自动驾驶技术,形成了严格的核心和外围专利布局。另一方面,谷歌也采取了借力布局的策略,不仅基于其在第三代无人驾驶技术上的专利实力,还与产业链上下游多层次合作,加强自身自主驾驶技术,与奥迪、通用、本田、现代、博世、英伟达建立了开放式汽车联盟。此外,谷歌还积极开展以车载系统为载体、地图数据为核心的车联网发展路线横向合作。据了解,目前我国自主驾驶领域的技术研发主要集中在“稳定性、路线维护、巡航”、“不同车型联合控制”、“路况检测”等方面。奇瑞汽车、浙江吉利控股、吉林大学、百度、北汽福田在专利申请上名列前茅。在车辆联网方面,技术研发侧重于交通控制、程序控制、导航、数字信息传输设备等。其中,东南大学、奇瑞汽车、国家电网、长安汽车、中科院在专利申请数量上名列前茅。国内很多传统汽车巨头依托多年积累的专利优势,推出了多种形式的专利运营。除了专利许可之外,近年来汽车行业的专利并购也很活跃,很多汽车公司在企业并购上花费巨资,但实际上是参考对方的专利。此外,建立和加入专利基金或专利联盟,开放专利等。也是许多汽车巨头专利经营的新选择。业内专家认为,目前汽车制造产业链正在从纵向单一结构向网络协同创新转变。传统汽车公司在自主驾驶技术领域积累了不少,互联网公司以车联网技术切入行业,爆发力很强,智能车行业生态正在构建。汽车厂商依靠数据积累和渠道优势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但与此同时,互联网公司正在加快产业生态重建,成为新的行业领导者。
复习
发展汽车产业,做好专利布局,灵活运用专利,非常重要。面对汽车产业生态和竞争格局的重构,我国相关汽车企业仍需抢占专利高地,取得专利创新成果,结合专利权,撬动专利布局。通过在智能车行业关键技术节点精准部署专利,企业可以控制专利,进而控制技术链,最终实现控制产业链的杠杆效应。(记者陈杰)区块链:在各方忙于“圈地”的过去几年里,很少有人听说过区块链技术,更少有人能理解它与比特币等数字加密货币的关系。然而,2017年,区块链科技已经从幕后走向前台,成为席卷互联网的技术浪潮,引起了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公司的广泛关注。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成立数字现金研究院,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中国区块链应用研究中心(上海)正式揭牌,加速区块链技术在中国的实际应用和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首个区块链标准《区块链参考架构》;腾讯发布了一份关于区块链的白皮书,旨在打造一个双赢的区块链生态系统。区块链技术因其分布式和高度冗余的存储、不可篡改或伪造的时间序列数据、分散信用等优点而广受欢迎。
一些专家指出,随着越来越多的初创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始测试区块链技术的商业应用,专利已逐渐成为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以下简称ICT研究院)的最新研究成果,近年来,国内外许多投资项目都集中在区块链技术领域,区块链专利申请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17年8月,全球区块链已有1200多项发明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合并了995项同家族专利,主要申请人集中在美国、中国、日本等国。业内普遍认为,涉及区块链技术的专利申请在未来将继续快速增长。同时,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专利申请的不断积累,国内外创新主体开始尝试将该技术应用于不同场景,并将其与票据交易、私募股权交易等金融领域以及物联网、电子政务等非金融领域有机结合。随着区块链应用场景的不断扩大、产业链的多方介入以及专利储备的不断积累,市场竞争将不可避免地加剧。专家认为,从现有的专利布局趋势和市场发展来看,中国和美国都是区块链专利诉讼的潜在高风险地。对此,专家提醒,区块链领域的开源技术并不意味着不需要专利保护。目前,许多领先的开源公司积极推广开源,并提交了大量区块链专利申请。中国相关企业也应尽快布局区块链专利,以便在未来的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复习
近年来,区块链技术发展迅速,逐渐成为金融等领域的主流创新技术。围绕这项技术的一系列应用探索,如物联网、智能医疗等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开始提交与区块链相关的专利申请,许多企业巨头也在区块链的申请场景中争先恐后。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创新主体需要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谨防陷入专利纠纷。(记者胡羽杨)柔性屏幕:打造“好身材”
作为智能手机的“脸”,人机交互的窗口,手机屏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今,携带软屏已经成为智能手机发展的总趋势。
与传统的液晶显示器相比,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屏幕具有视角宽、功耗低、对比度高、反应速度快、颜色鲜艳等优点。此外,它还具有厚度薄、柔韧性好的特点。目前正在进一步开发曲面屏、折叠屏等柔性屏手机。2013年,三星率先推出全球首款曲面屏手机,采用微凹屏幕,整机设计成凹形。2015年,三星继续在曲面屏手机上发力,三星的推出一度提升了整个智能手机行业的“面值”。vivo、华为、小米等国内手机厂商也陆续开始进入市场。此外,“黑科技”的折叠屏手机已经成为现实:据透露,三星将于2018年初正式发布全科幻感的折叠屏手机。中兴官方发布了2017年美国纽约的折叠式智能手机中兴天机,配有两个屏幕,同时有两种形态:正常形态下两个屏幕独立操作,展开后会获得一个大屏幕。在软屏领域,三星是领头羊。从2007年到2017年,三星在这一领域的累计屏幕输出已经超过10亿,占目前智能手机市场份额的39%。开放市场必然导致专利纠纷。早在2012年,三星就和LG展开了专利竞赛。LG首先起诉三星的五款产品,包括一系列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称其侵犯了OLED专利;随后,三星对LG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裁定后者围绕OLED面板技术的七项专利无效。终于,11个月后,双方握手言和。柔性屏产业链分为上游原材料、中游面板及模块组装和下游显示应用,其中上游材料制造是产业链技术的核心,专利壁垒高,相关技术主要掌握在日韩企业手中。目前,相关企业正在加快OLED技术的专利布局。截至2016年底,全球OLED领域相关专利申请已超过8.6万件,前15名专利申请人中,日本企业11家,韩国企业2家,中国企业2家。日本公司有绝对优势,韩国三星和LG两家公司占据排行榜前两位,分别有8300多份申请和5200多份申请。在中国,只有海洋王和BOE榜上有名,分别排名第4和第14位,这表明中国企业正在加大这一领域的技术研发,但与日韩企业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复习
虽然中国OLED产业起步较晚,产业链不完善,上游环节薄弱,但国内企业正在加快技术追赶的步伐。比如BOE柔性屏幕即将量产,华星光电、天马微电子等国内企业也在加强能力建设。面对柔性屏幕发展的巨大机遇,国内相关企业在突破技术壁垒、加强能力建设的同时,不应忽视专利布局,应抓住专利的重量,争取更多的市场竞争。(记者陈杰)5G标准:“粮草”5G技术尚未商业化,相关企业专利许可费已提前发布。2017年,瑞典通信巨头爱立信公布了5G专利许可费标准,这是5G专利许可费在通信领域首次公开。目前,全球各大通信厂商正在共同推动下一代通信技术标准的形成,预计5G正式商业化将在2020年左右实现。据了解,对于高端手持设备,爱立信5G专利许可费设定为每台5美元;对于低端手持设备,专利许可费低至每台2.50美元。“我们希望公开设定一个合理的价格,为其他专利的持有者和企业提供参考。”爱立信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专利许可价格的设定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方面,爱立信遵循条款(公平、合理、非歧视);另一方面,爱立信被认为是标准必备专利的开发者之一。这个消息一出,引起了业内的广泛关注。很多人在问,既然4G网络方兴未艾,那么5G技术专利许可率的设定是否为时尚早?业内专家认为,其实现在还不算太早。专利许可谈判一般需要很长时间。虽然5G要到2020年左右才会商业化,但相关通信企业应该提前与各大手机厂商协商专利许可。在谈判之前,通信企业自然要制定一套相对完善的方案。如今,在制定5G技术标准的过程中,相应的技术解决方案也逐渐成型。华为、中兴等企业积极参与5G国际技术标准制定的消息频频传出,显示出我国通信企业的技术实力。此外,高通、苹果等企业也在陆续布局5G领域,试图在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中抢占市场先机,各企业的相关专利布局也在稳步推进。值得注意的是,爱立信在这次公布的方案中设定了固定的专利许可费,与之前基于整机价格的许可费率模型不同。据悉,爱立信在3G专利中收取的许可费是整机价格的1%。专家认为,爱立信的固定价格收取许可费的提议可能相对更容易被相应的手机厂商接受,这也将有助于爱立信尽快与相关厂商达成专利许可合作。当然,每个厂商首选的专利许可费率模式可能略有不同,爱立信这次抛出的固定费率模式,势必会对其他已经掌握5G相关标准必备专利的厂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5G相关标准中的技术比例不同,最终收费取决于相关厂商的议价能力。虽然爱立信早些时候在印度申请了小米专利,但目前来看,对于5G专利授权方案,爱立信应该主要针对苹果、三星等大型企业。5G时代就在眼前。未来,中国相关企业需要尽早部署5G发展战略,以避免专利风险。
复习
目前爱立信公布的专利许可费并不高,固定价格收取专利许可费的方案有利于其更快地与设备厂商合作。随着外国企业对中国手机制造商专利许可的野心越来越大,中国相关企业需要做好早期准备,以降低专利风险。(记者李俊霖)
“双通”M&A:结局还不确定
2017年,博通收购高通的肆虐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7年11月,博通提出以每股70美元的价格收购高通,其中包括60美元的现金和10美元的博通股票。此外,这笔交易还将包括博通愿意继续完成高通以380亿美元收购NXPSemiconductors的交易。随后,高通拒绝了博通的收购请求。高通宣布,博通的报价严重低估了高通的价值,董事会成员一致拒绝了博通的单方面报价。但博通没有放弃,称“报价仍然有效”。据了解,博通公司成立于1991年,是全球领先的有线和无线通信半导体公司,拥有2600多项美国专利和1200多项其他国家专利,7450多项专利申请,可解决语音、视频、数据和多媒体的有线和无线传输,年收入超过25亿美元。成立于1985年的高通也是实力雄厚。高通作为全球最大的手机芯片制造商之一,已经公布了大量与3G和4G移动通信相关的专利。据报道,高通公司在CDMA及相关技术方面拥有3900多项美国专利和专利申请,并向全球130多家电信设备制造商发放了CDMA专利许可证。高通的明确拒绝,与之前很多行业专家的猜测基本不谋而合。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新良表示,考虑到高通在半导体芯片领域几乎“独霸天下”,而博通本身在这一领域又扮演着重要角色,两者的融合很容易导致运营商过度集中的明显事实,也很容易导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非法垄断。根据美国或其他国家关于防止、控制和禁止运营商过度集中的反垄断规定,博通此次收购高通的意向很可能是“流产”或中途放弃,成功概率很小。其实业界一直担心的是,这次合并可能会对芯片行业产生巨大影响。专家认为,如果博通放弃合同,最终成功收购高通,不仅会创造“新博通”在通信半导体芯片市场的压倒性垄断优势,还会在支撑通信半导体芯片行业及其市场的知识产权制高点上实现“新博通”的绝对制高点和威慑力量,从而导致国际通信芯片行业独特的非竞争态势和局面。中国手机企业对通信半导体芯片的巨大需求也将从主要受到高通的限制,转变为主要受到“新博通”的限制,这种限制变得更加集中和有利,从而可能变得更加垄断。
复习
尽管高通明确拒绝了博通的M&A报价,但博通可能会采取其他措施寻求收购空间,因此这可能是双方的一个长期博弈过程。笔者认为,我国通信企业应按照既定政策,大力发展芯片技术,加强技术研发,积累专利实力。毕竟依靠外部资源供给的局面不能长久。(记者李俊霖)
空调大战:“背着一群人”四处走动
2017年,空调市场争议不断。先是格力电器对奥克斯空调和广东美的提起专利诉讼,随后格力电器以专利侵权为由再次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奥克斯空调和广州京东贸易有限公司,索赔4000万元。近年来,空调领域的快速发展吸引了许多国内企业相互残杀。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辉表示,一方面,中国家电行业面临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行业正在打造各种智能产品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和用户投稿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标签: #热门知识产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