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一小伙就在网上谈了一个近4年的对象,最后发现“姑妈”、“女友”竟是同一个人。(8月28日 澎湃新闻)
据悉,该小伙网恋近四年,不仅为“女友”转账十余万元,而且还将所谓的“女友”的姑妈接到家中同住了三年;荒唐至极,着实让人匪夷所思。
互联网与技术的突飞猛进,与智能手机的日益普及,不仅拓展了人们交友空间,而且让单身男女有了更多的选择,为其成功“脱单”、成双成对,奠定了坚实基础,可谓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理应是好事一件。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受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相当部分的青年男女,没有时间来“谈情说爱”,不愿从身边选择“终身伴侣”,于是,为实现婚恋便将目光转向“网恋”,期盼从网络世界中找到“真爱”
婚恋乃人生之大事,本是严肃的事,来不得半点马虎;理应格外慎重,既需知根知底,将对方情况了解得一清二楚,又当彼此忠诚,坦诚相待;然网恋同网络世界一样,本是虚拟空间,彼此之间并不熟悉,难免被假人、假象所“迷惑”。
随着时光的推移,个别“不法者”,便动起了歪脑筋,打起了小算盘,将黑手伸向了网络,冒充恋爱男女,抓住“恋爱者”之软肋,打着“网恋”的旗号,绞尽脑汁骗情、骗色、骗财,挖“坑”让对方“跳”。
现实中,虽因“网恋”而受骗上当之新闻,不时曝光于各类媒体之中;然面对家喻户晓之“网恋之害”,仍有相当的男女,不但未能从中汲取教训,反倒固执己见,热衷于“网恋”,前赴后继,“心甘情愿”地跳入“坑”中。
网恋近四年,虽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与真情,付出了高昂的经济成本,最终的结果却不是步入婚姻之殿堂,而是发现朝思暮想的“女友”,竟然是其姑妈扮演的;显然为那些依然热衷于“网恋者”上了生动的一课。
虽“网恋”并非一定要“受骗上当”,虽类似荒唐剧并非“网恋”之必然结果;然防人之心不可无,望那些沉醉于“网恋”之中的男女,理应要认清网络之本质,不可过分相信“网络自有真情在”,而当保持清醒之头脑,不被“假象”蒙住了眼睛,紧绷防骗之弦。
与此同时,在确立了“恋爱”关系后,要想方设法,查清对方之底细,将真实情况了然于心,再作出正确的选择,切不可被对方牵着鼻子走,要钱给钱,要物给物,受骗上当,稀里糊涂就往“坑”中“跳”。
更为重要的是要牢固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一旦发现“网恋”有诈,及时选择报警求助,积极配合警方之调查,为其取证等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将“不法者”绳之以法,让其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切不可“自认倒霉”。
“网恋”四年“女友”竟是姑妈,显然荒唐至极,无疑再次为社会敲响了警钟,还望其它“网恋者”,引以为诫,从此荒唐剧中汲取教训,从而擦亮眼睛,力避“网恋”之陷阱。
(尚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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