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爆发肺炎后,浙江修订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论文()从11月30日召开的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规划”)和《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分规划”),以完善重大疫情公共卫生体系,增强应急协调应对能力。
据报道,《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出了详细量化和闭环控制,并在实战中补充和完善了许多有效措施,如增加风险评估环节,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强调预警和应对,建立政府首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制度,卫生和卫生部门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及时分析和判断各种信息,识别事件背景、流行病学特征、流行强度、可能后果等。并确定风险等级。
《总体规划》规定,在省级尚未启动或决定不启动的情况下,各地可以根据本地预案和本地突发事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事件级别是决定发起何种级别响应的重要依据,但两者并不直接等同。这并不意味着一级响应只能在特别重大的事件发生时启动,也不意味着一级响应必须在特别重大的事件发生时启动。需要综合考虑事件的性质、范围、流行病学特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做出总体决策。”省卫健委副主任夏世昌说。
根据“总体规划”,浙江将建立应急指挥、联合防控、监控预警、精准智能控制、平战结合、“三情”联合判断、医防一体化七大工作机制。特别是针对疾控机构设置和配置不到位、基层“哨兵”反应迟钝、防控不畅等问题,完善医防一体化机制,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疾控机构向同级医院和县级医疗社区派出公共卫生专家,提高传染病的前端发现、预警和应急能力。
根据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分计划”将新冠肺炎肺炎、“非典”、中东呼吸综合征、人感染禽流感、流行性感冒、新型流感、不明原因肺炎、肺炭疽和大量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等进行分类。明确防控策略,提出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预警方案和分级参考标准,细化部门职责和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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