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丨20批106件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13批51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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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下发20批106件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下发13批51件指导性案例;本期将两所高中的所有指导案例整理如下,内容适合收藏,以便业余时间浏览阅读。(戳案件名称阅读案件全文)

1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指导案例106号】谢建军、高磊、高二桥、杨泽斌开赌场案

【判定要点】以牟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他人加入微信群,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通过抢红包进行赌博,连续一段时间组织赌博活动,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

【指导案例105号】洪、洪、洪清泉、开设赌场

【裁判要点】以牟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他人加入微信群招徕赌客,根据竞猜游戏网站的抽奖结果进行赌博,设定赌博规则,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持续组织一段时间的网络赌博活动,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

【指导案例104号】何立民张等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

【判断要点】环境质量监测系统是一个计算机信息系统。用棉纱等物品堵塞环境质量监测采样设备,干扰采样,造成监测数据严重失真,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指导案例103号】徐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判断要点】企业的机械远程监控系统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违反国家规定,破坏企业机械远程监控系统功能,导致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指导案例102号】傅宣浩、黄子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判断要点】1。通过修改路由器和浏览器设置、锁定主页或弹出新窗口等技术手段强迫网络用户访问指定网站,属于“DNS劫持”行为,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侵犯,严重后果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DNS劫持”应根据不能正常运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数量、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时间以及造成的损失或影响,认定为“严重后果”或“特别严重后果”。

【指导案例101号】罗元昌诉重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地方海洋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案

【判决要点】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被告以政府信息不存在为由答复原告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被告是否履行了充分合理的检索义务。在原告提交了政府信息是由被告制作或保存的相关线索等初步证据后,如果被告不能提供相反的证据,证明其已经履行了充分合理的检索义务,人民法院将不支持被告关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主张。

【指导案例100号】山东登海先锋种业有限公司诉陕西农丰种业有限公司、山西大丰种业有限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判断要点】判断被指控的侵权繁殖材料的特征与授权品种的特征相同,是构成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前提。当DNA指纹鉴定意见为相同或相似时,被控侵权人提交的DUS检测报告证明,被控侵权品种与授权品种通过大田种植比较具有特异性,应认定不构成侵犯植物新品种权。

【指导案例99号】葛长生诉洪振快名誉权、荣誉权纠纷案

【判断要点】1。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对侵犯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英雄烈士的名誉和荣誉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审理英雄烈士名誉权、荣誉权案件,既要依法保护相关个人权益,又要发挥司法在彰显公共价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作用。3.任何组织和个人以翔实的考证和论证为名,对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进行诽谤和贬损,是歪曲、丑化、亵渎和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指导案例98号】张庆福、张殿凯诉朱振彪生命权纠纷案

【判决要点】人民法院可以以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在没有法定义务、法定义务或者合同义务的情况下,考虑防止违法侵权人逃逸的行为。

【指导案例97号】王立军非法经营案再审改判无罪

【判断要点】1。对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活动”的适用,应当根据相关活动是否具有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前三项规定的非法经营活动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刑事处罚必要性进行判断。2.判断违反行政管理相关规定的经营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应当考虑该经营行为是否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虽然违反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但尚未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不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指导案例96号】宋文军诉Xi大华餐饮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

【判断要点】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其初始章程限制股权转让,明确规定了公司回购条款,只要不违反公司法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可视为有效。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初始章程以合理对价回购股东权益,并通过转让给其他股东进行合理处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指导案例9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龙首支行诉宣城关白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凯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纠纷案

【裁判要点】双方另行达成协议,最高金额为

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只要转入的债权数额仍在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即使未对该最高额抵押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该最高额抵押权的效力仍然及于被转入的债权,但不得对第三人产生不利影响。

【指导案例94号】重庆市涪陵志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

【裁判要点】职工见义勇为,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受到伤害的,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共利益受到伤害的情形,应当视同工伤。

  【指导案例93号】于欢故意伤害案

【裁判要点】1.对正在进行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不法侵害”,可以进行正当防卫。2.对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伴有侮辱、轻微殴打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3.判断防卫是否过当,应当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性质、时机、手段、强度、所处环境和损害后果等情节。对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伴有侮辱、轻微殴打,且并不十分紧迫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致人死亡重伤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4.防卫过当案件,如系因被害人实施严重贬损他人人格尊严或者亵渎人伦的不法侵害引发的,量刑时对此应予充分考虑,以确保司法裁判既经得起法律检验,也符合社会公平正义观念。

【指导案例92号】莱州市金海种业有限公司诉张掖市富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玉米品种鉴定DNA指纹方法》-2007检测及判定标准的规定,品种间差异位点数等于1,判定为近似品种;品种间差异位点数大于等于2,判定为不同品种。品种间差异位点数等于1,不足以认定不是同一品种。对差异位点数在两个以下的,应当综合其他因素判定是否为不同品种,如可采取扩大检测位点进行加测,以及提交审定样品进行测定等,举证责任由被诉侵权一方承担。

【指导案例91号】沙明保等诉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除行政赔偿案

【裁判要点】在房屋强制拆除引发的行政赔偿案件中,原告提供了初步证据,但因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对房屋内物品损失举证,行政机关亦因未依法进行财产登记、公证等措施无法对房屋内物品损失举证的,人民法院对原告未超出市场价值的符合生活常理的房屋内物品的赔偿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指导案例90号】贝汇丰诉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案

【裁判要点】礼让行人是文明安全驾驶的基本要求。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人行横道通行或者停留时,应当主动停车让行,除非行人明确示意机动车先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指导案例89号】“北雁云依”诉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公安行政登记案

【裁判要点】公民选取或创设姓氏应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仅凭个人喜好和愿望在父姓、母姓之外选取其他姓氏或者创设新的姓氏,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指导案例88号】张道文、陶仁等诉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政府侵犯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权案

【裁判要点】1.行政许可具有法定期限,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时,应当明确告知行政许可的期限,行政相对人也有权利知道行政许可的期限。2.行政相对人仅以行政机关未告知期限为由,主张行政许可没有期限限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时没有告知期限,事后以期限届满为由终止行政相对人行政许可权益的,属于行政程序违法,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但如果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将会给社会公共利益和行政管理秩序带来明显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被诉行政行为违法。

  【指导案例87号】郭明升、郭明锋、孙淑标假冒注册商标案

【裁判要点】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应当综合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网络销售电子数据、被告人银行账户往来记录、送货单、快递公司电脑系统记录、被告人等所作记账等证据认定。被告人辩解称网络销售记录存在刷信誉的不真实交易,但无证据证实的,对其辩解不予采纳。

【指导案例86号】天津天隆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徐农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分别持有植物新品种父本与母本的双方当事人,因不能达成相互授权许可协议,导致植物新品种不能继续生产,损害双方各自利益,也不符合合作育种的目的。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植物新品种转化实施,确保已广为种植的新品种继续生产,在衡量父本与母本对植物新品种生产具有基本相同价值基础上,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判令双方当事人相互授权许可并相互免除相应的许可费。

【指导案例85号】高仪股份公司诉浙江健龙卫浴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1.授权外观设计的设计特征体现了其不同于现有设计的创新内容,也体现了设计人对现有设计的创造性贡献。如果被诉侵权设计未包含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全部设计特征,一般可以推定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不近似。2.对设计特征的认定,应当由专利权人对其所主张的设计特征进行举证。人民法院在听取各方当事人质证意见基础上,对证据进行充分审查,依法确定授权外观设计的设计特征。3.对功能性设计特征的认定,取决于外观设计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看来该设计是否仅仅由特定功能所决定,而不需要考虑该设计是否具有美感。功能性设计特征对于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不具有显著影响。功能性与装饰性兼具的设计特征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需要考虑其装饰性的强弱,装饰性越强,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越大,反之则越小。

【指导案例84号】礼来公司诉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1.药品制备方法专利侵权纠纷中,在无其他相反证据情形下,应当推定被诉侵权药品在药监部门的备案工艺为其实际制备工艺;有证据证明被诉侵权药品备案工艺不真实的,应当充分审查被诉侵权药品的技术来源、生产规程、批生产记录、备案文件等证据,依法确定被诉侵权药品的实际制备工艺。2.对于被诉侵权药品制备工艺等复杂的技术事实,可以综合运用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司法鉴定以及科技专家咨询等多种途径进行查明。

【指导案例83号】威海嘉易烤生活家电有限公司诉永康市金仕德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1.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被侵权人依据侵权责任法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发出的要求其采取必要措施的通知,包含被侵权人身份情况、权属凭证、侵权人网络地址、侵权事实初步证据等内容的,即属有效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自行设定的投诉规则,不得影响权利人依法维护其自身合法权利。2.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所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所应采取的必要措施包括但并不限于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必要措施”应遵循审慎、合理的原则,根据所侵害权利的性质、侵权的具体情形和技术条件等来加以综合确定。

【指导案例82号】王碎永诉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市场正当竞争秩序,恶意取得、行使商标权并主张他人侵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构成权利滥用为由,判决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指导案例81号】张晓燕诉雷献和、赵琪、山东爱书人音像图书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1.根据同一历史题材创作的作品中的题材主线、整体线索脉络,是社会共同财富,属于思想范畴,不能为个别人垄断,任何人都有权对此类题材加以利用并创作作品。2.判断作品是否构成侵权,应当从被诉侵权作品作者是否接触过权利人作品、被诉侵权作品与权利人作品之间是否构成实质相似等方面进行。在判断是否构成实质相似时,应比较作者在作品表达中的取舍、选择、安排、设计等是否相同或相似,不应从思想、情感、创意、对象等方面进行比较。3.按照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保护作者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即思想或情感的表现形式。对创意、素材、公有领域信息、创作形式、必要场景,以及具有唯一性或有限性的表达形式,则不予保护。

【指导案例80号】洪福远、邓春香诉贵州五福坊食品有限公司、贵州今彩民族文化研发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民间文学艺术衍生作品的表达系独立完成且有创作性的部分,符合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特征的,应当认定作者对其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指导案例79号】吴小秦诉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捆绑交易纠纷案

【裁判要点】1.作为特定区域内唯一合法经营有线电视传输业务的经营者及电视节目集中播控者,在市场准入、市场份额、经营地位、经营规模等各要素上均具有优势,可以认定该经营者占有市场支配地位。2.经营者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将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数字电视付费节目费捆绑在一起向消费者收取,侵害了消费者的消费选择权,不利于其他服务提供者进入数字电视服务市场。经营者即使存在两项服务分别收费的例外情形,也不足以否认其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搭售。

【指导案例78号】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

【裁判要点】1.在反垄断案件的审理中,界定相关市场通常是重要的分析步骤。但是,能否明确界定相关市场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中,界定相关市场是评估经营者的市场力量及被诉垄断行为对竞争影响的工具,其本身并非目的。如果通过排除或者妨碍竞争的直接证据,能够对经营者的市场地位及被诉垄断行为的市场影响进行评估,则不需要在每一个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中,都明确而清楚地界定相关市场。2.假定垄断者测试(HMT)是普遍适用的界定相关市场的分析思路。在实际运用时,假定垄断者测试可以通过价格上涨()或质量下降()等方法进行。互联网即时通信服务的免费特征使用户具有较高的价格敏感度,采用价格上涨的测试方法将导致相关市场界定过宽,应当采用质量下降的假定垄断者测试进行定性分析。3.基于互联网即时通信服务低成本、高覆盖的特点,在界定其相关地域市场时,应当根据多数需求者选择商品的实际区域、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外竞争者的现状及进入相关地域市场的及时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4.在互联网领域中,市场份额只是判断市场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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