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11月3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进一步降低煤电机组能耗,促进电力行业清洁低碳转型,助力全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2020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厂供电煤耗为305.5克标准煤/千瓦时,比2015年下降9.9克/千瓦时,比2010年下降27.5克/千瓦时,比2005年下降64.5克/千瓦时。以2005年为基准年,2006—2020年,供电煤耗降低累计减少电力二氧化碳排放66.7亿吨,对电力二氧化碳减排贡献率为36%。但是,目前我国发电和供热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国排放量的比重超过40%,是全国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行业,进一步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有效手段。
方案指出,到2025年,全国火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对供电煤耗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的煤电机组,应加快创造条件实施节能改造,对无法改造的机组逐步淘汰关停,并视情况将具备条件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十四五”期间改造规模不低于3.5亿千瓦。
方案明确,淘汰关停低参数小火电,淘汰关停的煤电机组“关而不拆”,原则上全部创造条件转为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此外,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燃煤自备电厂,严肃查处违规核准、未核先建、批建不符、擅自变更或超出自备机组配套项目转供电等违法违规问题,禁止以各种名义将公用电厂转为燃煤自备电厂。
新增煤电机组方面,要严格能效准入门槛,加强项目设计煤耗水平管控,设计工况下供电煤耗高于28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湿冷煤电机组和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空冷煤电机组不允许建设投产。
方案指出,要加大对节能降耗改造机组政策支持,加强煤电技术攻关,加大财政、金融等方面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等各类投资主体进入煤电节能减排综合升级改造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该领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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