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江苏省邳州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解决农业改革就业人员来信来访问题的意见》,对2004年农业改革就业人员来信来访进行了“两个风险”和再就业等统筹安排和协调处理。一个跨越七年的来信来访问题就彻底解决了。
江苏省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改革从业人员提出的信访诉求,多次组织人员听取意见,协调处理。2011年春节前,市组织人保、信访、财政等部门到周边县(市、区)调查研究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在充分调研和反复协商的基础上,本着“有工作、有收入、有保障”的原则,在不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市统筹安排了2004年农业改革中被录用人员提出的相关要求:
首先,城镇和办公室设立“公共服务公司”,为农民雇用的人安排就业。“公共服务公司”是一家企业,主要承担城市环境卫生改造、绿化等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责。资金来源由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解决。
第二,受工作安排的人会与“公共服务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公共服务公司”负责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于2004年10月至2011年2月完成养老保险。
三、农口职工在“公共服务公司”就业后,工资标准由乡镇、办事处结合实际工作岗位确定,不得低于省级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与“公共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补办)养老、医疗保险后,被城镇或机关重新录用安排工作或在村里工作的人员,可保持现有工作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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