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张泰来
小区已经入住,可配建学校却迟迟未见动工。连日来,孩子未来的入学问题成了济南高铁城一期业主的烦心事。去年11月,小区业主被告知因为在规划地块发现遗留矿井和采空巷道,建设永久性建筑存在安全隐患,配建学校将变更至临近的另一开发商配建学校地块合建。近日,业主再次被告知,学校仍要在原址建设。学校到底能不能建设?何时开工?安全有没有保证?一时之间,业主心中写满了问号,亟待权威解答。
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没有家长愿意让孩子在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读书上课。事关孩子安全的问题,怎么重视都不为过。从这点说,开发商重视安全的态度值得肯定。
重视安全就应该用行动说话。这一点,开发商的行动显然不能让业主信服。在学校选址下方发现遗留矿井以及采空巷道的前提下,原址还能不能继续建设学校,这个问题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答案。适合的话怎么适合,是无需采取任何措施直接建设,还是需要经过一定的治理,达到相应的指标才能建设。如果不适合,依据是什么?有哪些指标不符合要求,为啥不能治理?对于这些问题,开发商并没有给出让人信服的解答。
当初,说不能建设要另选址的是开发商,如今,说继续在原址建设还是开发商。无一例外的是,不论是昨天的“不能建设”还是今天的“继续建设”,都只是给了结论,并没有提供相应的依据。这般含糊的态度怎能让业主信服?
作为建设主体单位,对于遗留矿井之上能不能建设学校这一问题,开发商理应继续本着对业主负责的态度,尽快行动起来。就前后矛盾的说法给业主们一个合理的解释,打消业主的疑虑。若是手头掌握有相关数据和材料支撑,就应当公之于众,如果暂时没有证据,也应该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地块进行相应勘测,用勘测结果作为说服业主的理由和采取下一步行动的依据。
只给结论的自说自话难以服众。事实上,已经有观点认为,发现遗留矿井不假,但这并不意味着这里不适合建学校,而是需要在开工之前花费金钱对此进行治理。开发商此前之所以声称该处不适合配建学校,只是因为不愿意支付这块费用。此前说不能建,现在又说能建,无非是以安全为借口,实施“拖”字诀,逃避配建学校的责任。
客观而言,这一观点并非空穴来风。据业主反馈,目前,开发商依旧以配建学校作为卖点,大力宣传。由此判断,开发商要么已经了解到配建学校选址建学校无安全之虞,之前说不能建只是为了以安全问题为借口拖延时间,逃避配建学校的责任;要么是开发商根本不在乎到底能不能建学校,因为建学校只是其营销的噱头,他们要的是房子顺利卖出,压根也没打算真正配建学校。
一言以蔽之,高铁城小区配建学校迟迟不动工,最大的拦路虎不是遗留矿井带来的隐患,而是开发商对于配建学校诚意的缺乏。
的确,对于开发商而言,配建学校更多的是其吸引顾客的手段,不能为其带来直接利益,反倒要耗费大量资金。从利益上考量,自然是支出越少越好,越晚支出越好,最好是有什么理由直接不建。本来建设意愿就不足,现在又要因为治理遗留矿井额外增加支出,自然更加不愿意开工。
应该看到,配建学校等公共设施落实难问题长期存在,直至目前,依然在全国各地不时上演。在房地产行业整体进入下行周期的大背景下,这个问题很有可能会表现得更加突出。孩子的上学问题直接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幸福感,无论如何,配建学校落实难问题都不能无解。为孩子未来计,各方都应当行动起来,推动这一问题的解决。
解决这一难题,开发商负有主体责任。行业下行,企业面临巨大压力,但越是艰难,越是考验企业的关键时刻。如期配建学校等公共设施虽然是烧钱活,但也直接关系着企业的品牌、信誉。为了长远的发展,企业还是要顶住压力,如约配建学校等公共设施。诚信经营才能保住信誉,赢得未来。
在这个过程中,有关部门也应该行动起来,扮演更积极的角色,把教育资源的规划想在前,确保土地出让到哪里,教育资源的保障就跟到哪里。这就要求从两方面做好工作,一方面严厉打击拿配建学校忽悠购房者的虚假宣传行为;另一方面,也要强化对于教育资源的投入和保障程度。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相关要求,开发商有义务保证学校等公共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交付,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此前,昆山等地已有业主因为开发商未如期交付配套幼儿园等公共设施将其诉上法庭,获得了法庭支持,每户业主获得了5000余元的违约金赔偿。作为业主,如果遭遇配套公共设施落实难问题,也没必要沉默,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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