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陇南市“两红” “两优”拟表扬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第10届“陇南青年五四奖章”和2021年度陇南市“两红” “两优”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陇团联发﹝2022﹞5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拟表扬对象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共青团陇南市委员会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2022年4月25日—4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共青团陇南市委员会联系电话:0939—8896159电子邮箱:lntsw1959@163.com
共青团陇南市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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