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法”中无解的难题,如何做到“同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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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从“全网高唱中考分流取消”到“教育部亲自下场辟谣”,这部法律颁布的过程充满“魔幻”。

现在基本可以肯定的一点: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是国家下定决心继续坚持“中考普职分流”的佐证,是“中考普职分流”能顺利进行下去的重要法律保障。

八章六十九条的“职教法”相比于96年版,最大的亮点在于“赋予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同等地位,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其构建了九年制义务教育之后,国家确定的两条教育主线:

职业教育主线: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即职高+技校)→职教高考→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专科、本科及以上)

普通教育主线:普通高中→普通高考→高校(专科、本科及以上)

这是首次通过法律明确“职教”与“普教”的社会层次相同,打通了“职业教育”升学上升渠道。

“职业教育法”中无解的难题,如何做到“同等地位”?

但毕竟“职教法”只是职业教育领域的“纲”,规划性、瞻前性的条款居多,漏洞点随之暴露。且不谈“职教”的“师资力量极度缺乏”、“教育环境混乱”、“教材配备滞后”、“优质中职和高职缺少”、“职教高考如何操作”、“社会就业的待遇和认可程度差异”等由本法衍生的诸多需要不断完善的点。因为既然出台“职教法”,随之而来的,必有诸多配套措施、方案、政策的落地,上述问题的解决虽然困难重重,但总归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

就目前来看,唯有一个关键性难题,在这部法律中没有找到答案,结合现阶段实际情况,无解!

“职教法”赋予“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地位。“同等地位”需要被社会大众所承认,才是真正的实现本法制订的目的,“同等地位”也绝对不是一部法律规定了,地位就立马同等了。想要达到肉眼可见的被全社会承认,并形成常态化的效果,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很简单,就是“力量对等”,在“力量不相当甚至悬殊”的情况下,“同等地位”只是一句空话而已。

比如:联合国由193个国家组成,联合国宪章说每个国家地位是平等的,都是拥有独立性主权的。于是,你能说“美国”和“伊拉克”是地位平等的吗?嗯,嘴巴说说可以,现实世界中,美国可以靠一瓶洗衣粉打得你满地找牙。比如:我们喊着“男女平等”,确实,当代社会,我们实现了“男女平等”,因为男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各个方面,真的基本做到了享有同等的权利,封建社会你喊“男女平等”试试,一个裹着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性哪来的能量追求平等?所以,当双方力量都是均势或基本持平时,我们谈“同等地位”,可行;当双方力量根本不在一条水平线上,谈“同等地位”,难行!

“职业教育法”中无解的难题,如何做到“同等地位”?

要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同等,就必须要对弱势一方倾注力量,如前文所述,不断完善“职教”就是在帮扶“弱势”,只看多长时间而已。但,“优质生源”这股力量如何“倾注”呢?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呀。“职教法”打通的是向上的渠道,中考呢?

中考,无论是“签约”、还是“指标到校”、又或是六月份的那场“两至三天的考试”,其划分的标准都只有一个——成绩!无论是什么样的成绩表现形式,分数也好、评价也好,都是要看成绩好坏的。

大家都知道,中考其实在孩子初二下学期就开始了,半期、期末、一模、二模、指标到校......,到了六月份,所有应届生都还是要参加那场“两至三天”的考试,只不过真正需要这场考试成绩的学生,基本就剩下两类了:一类是至今还没有与任何高中签约的;一类是已经签约,不过是“软签”,附了条件,需要看这场考试的分数。而第一类也有两种学生:一种是瞧不上想和自己签约的高中,觉得自己凭实力可以考到更好的、更心仪的高中的;一种是没有高中主动找其签约的。

后者就是所谓的“成绩差”的学生,这部分的学生,若是没有考上联招分数线,想要继续读书,就只能走“职教”了。当然,其实还有一类“隐形学生”,为什么说他们“隐形”呢?因为他们已经不能参加这场考试了,连搏一搏的机会都没有了,每年如是,暗箱操作,考前,对“成绩最差的”、“感觉没前途的”、“拉本校升学率”的一小部分学生,劝其放弃中考,签“放弃中考承诺书”,早早的推荐一些职业学校,让其就读,告诉他们,不要浪费时间在中考上了。

这就是每年中考的真相,无论你把“分流”这个词删不删掉,现实的中考状况,就是“分流”!因为中考采取的就是“淘汰法则”,就是“优胜劣汰”。

于是,问题来了,既然如此,“优质生源”进了“普通教育”的赛道,“劣质生源”进了“职业教育”的赛道,“成绩分流”的结果,就是“职业教育”根本无法吸收到“优质生源”,为什么“职业教育”一直被家长诟病教育环境差,直白的说,就是因为里面是一群所谓的“不想学习”的孩子。我们相信教育的力量能感染人、改变人,但教育不是神,不是万能的。

由于中考采取“成绩分流”,“职业教育”生源的力量无法得到补充,哪怕“职业教育”的硬件条件随着国家政策的扶持和大量资金的投入越来越好,“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也不可能处于一个力量水平上,那么赋予其“同等地位”的意义何在呢?又怎么能够让人信服其地位同等呢?

取消中考不现实,考试仍然是我国目前最公平的选拔机制;成绩好的进“职教”,成绩差的进“普教”,这是痴人说梦,没有大众认可的基础。看起来,这就是一道无解的难题。

“职业教育法”中无解的难题,如何做到“同等地位”?

或者,若干年后,当我们的“职教”也有了足以与“普教”媲美的清华、北大式的高职院校;当我们的初三应届生,在填报志愿时,成绩好的开始优先考虑填写“中职学校”,那么“职教”与“普教”就真正做到了“同等地位”了。可是,这个若干年还有多久,而这个若干年中的孩子和家长们又该如何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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