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行法律不能超越社会习俗的存在,但法律可以帮助引导甚至重塑社会文明和道德规范
最近发生了很多这样的事件:老人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摔倒在地,旁边是一群保持安全距离的路人。有些人想伸出援手,有些人停下来了.
无数人在问,我们的社会公德怎么了?
对社会道德滑坡深感痛心的人们,会立即把南京彭宇案、天津许云鹤案作为众矢之的。的确,经过舆论的不断发酵,老人倒下时,公众对“帮不帮”的第一反应就是“彭宇案”带来的恐惧。法院判决的模糊性仍然受到批评。彭宇案的判决使用了“从常识分析”、“更符合实际”、“违背理性”等词语来判断彭宇的责任;然而,在许云鹤案中,主观判断如“必要性”和“确定性”被用来作出过错推定。
真相混淆的时候,外人判断对错是轻率的,不负责任的。如果被告真的撞倒老人却拒不承认,那就极不诚实,极不道德,编造一个美丽的借口去帮助别人;如果老人不是被打,而是诬告被告,那他也是极其不老实的,在媒体和网络的放大作用下,会对社会的善良之心造成极大的伤害。
值得分析的是,为什么法律从常识的分析中有“必然”和“必然”的推论?「常识」不正是社会道德现状的反映吗?
法官眼中的“常识”是,如果没有打老人,就不用帮他,更不用送他去看医生了。可悲的是,我们在现实中的感受真的就是这样一个活生生的雷锋。毕竟不是社会的常态。如果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一些文明程度很高的国家,陆羽患者或者有需要的人几乎都会毫不犹豫的伸出援手。也许,这是因为他们对承担法律责任没有后顾之忧,没有“不打就不用帮”的“常识”。就像新加坡的惩罚机制一样,如果受助人事后反咬一口,必须亲自前来向救助者道歉,并处以自己医疗费用一至三倍的罚款。
那么,法律和道德,谁打谁?跟下蛋还是下蛋一样难决定。事实上,社会秩序经历了一个从习俗到习俗、从习俗到习俗、从习俗到法律制度的发展过程。
但是,虽然现有的法律不能凌驾于社会习俗的存在之上,但指导甚至重塑社会文明和道德规范的法律之间并不一定存在冲突。比如法官如果能坚持“谁主张,谁举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而不是贸然推出证据模糊,是非模糊的判决,那么对社会道德风气的负面影响恐怕会轻很多。
如果再进一步,在社会道德摇摇欲坠的时候,请求法律来拯救我们?从戴安娜车祸纠纷中了解到,英国有一种“自毁罪”:如果你“未能帮助事故中涉及的人”,你将面临法律惩罚。为了帮助社会道德和正义,立法能有所帮助吗?如果有一个勇敢的奖项,从毁灭可能被怀疑犯了罪,那么堕落的社会道德可能会被举起来。
靠法律拯救道德真的很有必要。法律只是帮助道德的一种方式。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市的不断扩张,过去依靠熟人的社会道德压力来规范行为的文化传统岌岌可危。在情感约束越来越少的“陌生人”社会,我们在仁中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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