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飏福建教育厅 福建省教育厅各处室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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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企业局,省属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钟发〔2019〕2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和省教育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教育治理,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依法保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严格规范管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要求

1 .明确学校招生范围。

公民办中小学招生纳入统一审批管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科学确定招生范围,核定招生计划。各区市要坚持免除义务教育的原则,完善就近入学的公平管理机制。在教育资源配置相对均衡的地方,继续完善公立学校的单校划线录取政策;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现有的小区划分、学校容量、学生分布、交通条件等因素。应予以重视,多校划线招生试点改革应稳步实施。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确需调整招生地区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启动重大决策程序,并通过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听取全国人大代表、CPPCC委员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履行规定程序的,不得擅自变更招生区域。新区和旧区的变更应设定合理的过渡期,并为公众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学校招生区域划定后,应当保持一段时间的稳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县内招生,属于区级审批或寄宿制学校,经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一般不实行全市招生。

2.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批准的办学规模和实际办学条件,统筹规划,下达年度招生计划,特别要严格控制大班和大校的招生计划,在保证零增量的基础上加快淘汰现有大班,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淘汰大班任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海外班”等名义招生。从2020年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取消特殊学生招生。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华侨子女等。一、各地要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台湾同胞子女要就近在持有台湾省居民居住证的区、市入学。外国人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学生。

3.全面实施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严格执行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拔尖”招生。严肃同步招生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不允许所有学校提前组织招生,也不允许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报名、预约等方式争夺生源

所有公立和私立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录取规定,不得采用笔试或以面试和评估的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种考试、比赛、培训成绩或证书作为招生依据。艺术或体育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可以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技术评估,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的考试。外国语学校招收的外国语学生只能进行相关的语言素质测试,不得测试其他学科的知识。公立学校采取报名或书面录取通知书,实行多校抄写员的要积极推进计算机分配录取,促进公平录取。私立学校申请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一次性录取;如果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所有学生将由计算机随机分配。对于未被私立学校录取的学生,原籍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就读公立学校。

私立九年制或十二年制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根据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选择初中。初中招生能力不足的,通过计算机随机分配录取;如果小学毕业生录取后还有剩余计划从其他学校招生的,也应按计算机随机分配的有关规定录取。按照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的有关政策规定,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可以单独录取。私立学校的其余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参加计算机分配入学考试。

5.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地方公办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时间不得早于5月,具体招生时间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信息管理平台,将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报名和招生纳入平台,实行规范化管理。按照“多办信息,少办群众差事”和疫情防控的要求,实行无纸化招生,提高信息应用水平。各公办、民办学校不得违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单独组织招生报名,不得通过网上预约、信息报名等形式提前预测其名称。计算机随机分配录取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具体操作规程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计算机随机分配录取必须有公证人员参加,整个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分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学校不得劝阻或变相劝阻已被录取的学生。

二、稳步推进中考制度改革

(三)加强自主招生管理。

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办法,严格控制自主招生比例,严格审批招生学校资格,严格审核学校招生计划。自主招生必须安排在中考结束后及时进行

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在自主招生选拔时,要更加重视考查学生综合素质,特别是要注重选拔数学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真正为学生个性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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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招生范围管理。

公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确需跨设区市招生的,由学校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商相关设区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按照双方共同确认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实施。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跨设区市招生方案须报我厅备案。

(五)加强招生录取管理。

各地要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扭转唯分数的考试招生评价导向。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科目考试使用省级统一命制的试卷;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考试方式由设区市结合实际确定。计入中招录取的各科具体成绩折算方式由各设区市按招生相关政策确定。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化统一管理平台,本地区所有普通高中及在本地区招生的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须全部通过信息化平台实施招生录取。所有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所在设区市划定的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跨设区市招生或自主招生予以降分录取的,不得低于生源地设区市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三、健全完善特殊群体招生入学政策

(二)全面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健、残联等部门组织专家成立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落实残疾儿童教育安置。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因残疾原因,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送教和远程教育相结合方式实施送教上门,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教育权益。

(三)严格执行教育优待照顾政策。

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胞子女等对象,各地要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优化细化入学程序,切实将政策落到实处,不得随意扩大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范围。

四、加强招生入学组织领导

(三)坚持阳光招生。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公开制度,通过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和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和具体办法,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性质、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收费标准等,以及招生咨询服务、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要进一步清理不必要的入学证明材料,优化招生入学流程,及时更新办事指南,方便入学办理。

(四)加强学籍管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我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督促学校及时为正式录取的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建立、转接学籍档案,实现“人籍一致”。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规范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和实验班等。设区市核定的中招录取名单是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接续的依据,对未经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发起或审核通过。严禁为不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建立或接续学籍档案,学生未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不得将其纳入在校生统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定期对所属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督促学校对空挂学籍和问题学籍进行及时清理。

(五)广泛宣传引导。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新闻宣传等有关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本级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确保学生及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招生入学政策。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解读宣传,帮助群众了解、认识和理解招生入学工作。要深入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学生能得到及时资助并顺利完成学业。

五、全面加强招生入学监督管理

(一)健全监督机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监督,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信访投诉,严肃查处顶风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进一步提升普通中小学招生规范治理和违规招生防控能力。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二)严肃执纪问责。

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公民办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罚。对公办学校,还应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对民办学校,可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编辑:李霞刘成腾值班主任:陈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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