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日报》年4月3日,《保定市司法局关于“皇朝劫”的报告》作了讲话,全文如下:
今天,保定司法部门表示,媒体关注的保定“皇朝抢劫案”正在按照法定程序重审。
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2006年8月11日,保定市北市区华电小区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案件发生后,经公安机关调查结束,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认定该王朝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金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王朝拒绝受理上诉,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朝及其母亲杨惠娴仍然拒绝接受申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发回北市区人民法院重审。今年3月22日,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法院依法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送达王朝。目前,法院正在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要求重新审理此案。在审判过程中,我们将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出公正的判决。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表示,由于案件已发回重审,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做到对法律和当事人负责,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保定市公安局负责人明确表示,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体现了对法律高度负责,高度重视涉案人员的权利。我们将依法做好补充侦查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违法必究,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如果查实调查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我们也会严肃追究责任,绝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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