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刷到一个律师的短视频,视频意思是不应该在互联网实名举报,让舆论影响司法。我用私密号在视频下面留言说,不在互联网实名举报是对律师的职业道德要求。我的这条评论下面有一些在我看来阴阳怪气的跟评,说不是谁闹谁有理,不信官方的难道信举报的人吗?实名举报不能诬告等等。看到这些评论,我心里五味杂陈。
我在想为什么越来越多的普通人选择通过互联网实名举报来引起舆论关注?他们难道不知道实名举报的法律后果吗?实名举报的对象实力都胜过自身,他们难道不害怕吗?
可能很多人不理解我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可如果你经历过我的无助,或许能体会到我的心情。那有人又说了,有本事你出了事别去找官方呀。可很多事必须由官方出面才可以的,他们拿的工资不是我们纳税人的吗?是什么理由可以让他们不作为呢?我从来都相信,哪里都有好人,也有坏人,有作为的,也有不作为的。总不能我对部分人不作为行为的反感而阻止我寻求这个群体的帮助吧。
其实,对于任何一位律师而言,都非常清楚,法律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但这并不是最高效的。法律程序之繁琐,时效之慢,经历过的人都懂。很多人看到法定时限,却看不到中间很多不确定的时间,就比如简单民事诉讼程序无特殊情况一审三个月,二审三个月,可有多少人知道,一审移交二审的时间是不计入审理时限的,此外还有很多时限中断的情形,能在半年内出终审结果的并不多。且不说结果出来后执行期又是多长,中间又有多少不确定因素。
我时常告诉自己,努力学习法律,不是为了事事走法律,而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高效的解决问题。未来我给委托人的建议同样是争取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法律流程最大化,法律费用最大化。
我们返回来再说说网络实名举报的问题。我相信,如果他们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也不会冒如此大的风险和压力在网上实名举报。官方与其每次都是事后出调查通告,为什么不能在事情扩大前,就做群众的工作呢,该做法律解释的做法律解释,该沟通的及时耐心的沟通。如果群众的关切有及时反馈,投诉渠道顺畅,还有那么多民众选择靠网络寻求一个解决办法吗?
至于有些网上实名举报的人所述事实与官方通报不完全一致,如果未完全参与整件事情的人,有部分事实出入,不足为奇,我相信有夸大的成分,也有隐瞒的成分,趋利避害人之本性,但既然能实名举报,整体事实不会出现多大问题。大家也要理性看待官方通报,不是不让大家相信,而是有选择的相信,尤其对一些自己调查自己的官方通报。大家难道忘了几个女孩被打的事件了吗?如果不是上面的关注,当地的官方会不会给出一个互殴的通报呢,接着打人者找律师起诉女孩要赔偿,因为打人者的伤更重。请相信,这真的不是玩笑话,想想都令人后怕。
我从来都是相信基层法治也在一点点进步,我们的社会也在进步,反对任何利用热点事件心怀恶意的扰乱秩序的势力。可我们不得不承认,随着互联网的高度发展,民众有了更多渠道了解情况,《民法典》同时赋予了民众监督的权利,一些新闻评论人在网上发表对一些事件的看法既为流量,也是其职责所在。既然是时事评论,就会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哪怕观点和看法不全面甚至是错误的。我实在不理解网上为什么会有律师说一些新闻评论大V不应该制造舆论,让舆论影响司法,只能做客观报道,不能加入个人评判。舆论会引起社会关注,可司法从来都不会受舆论影响的,它有其内在稳定性,法律人对这点应该很清楚吧。法律人如果怕得罪人可以不行使自己的监督权,但以律师的身份打压其他大V行使舆论监督权又是为何?为那点流量吗?我之所以选择辛苦码字,且遵守相关部门的规定对热点事件不得发表法律建议,也是为了能让自己成为一个有良心的法律人,而不是为了流量出卖自己的专业和道德底线。就像我们都需要钱生活,但不能为了钱不择手段。法律人都是熟悉规则的,如果钻漏洞来实现个人利益,那也是一种悲哀。我一直都觉得,法律人不是不违法即可,而是需要拥有比常人更高的道德水准。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去帮助一些有需要的弱势人群。这种自我的道德要求,不是为了获得社会的赞赏,仅仅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社会责任感。
如果民众的反映渠道是顺畅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反馈和有效解决,他们还会冒风险在网上实名举报吗?我在法考前遇到一件小事,一直得不到解决,我走信访,被一位四十多岁的接待人员各种理由和借口阻拦,跑了几趟,最后实在忍无可忍,拿一本《治安管理处罚法》摆在信访接待人面前,在我一再要求下,一位年轻的工作人员才给了我一张受理单,因为没有那张受理单,我无法提起不作为的行政诉讼,后面在我一系列的走访下,问题在三天内解决了,可在此之前已经拖了近两个月未解决。没有经历过疾苦的人,才会有何不食肉糜的疑问。同样,没有经历过办事难的人,是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到为什么会有人要用舆论来为自己鸣不平。
我们每个人都是时代的一粒尘,在面对突如其来的狂风时,任何人都可能成为舆论的爆发点。我相信,随着接受过法治教育的年轻的一代走上管理层,我们的反馈渠道会更加顺畅。我遇到的很多事情,也是在网上投诉后得到解决的。如果没有这些投诉渠道,我遇到的这些事可能也无法解决。等到我们的法治发展到一定程度,有了更多有效解决民众实际问题的渠道,网上就可能再无实名举报的事情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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