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纪检监察网截图
1.天林县林权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岑延贵受贿。
2005年,天林县坂桃乡林业站站长岑延贵利用职务之便,与黄默寿、梁默珍(另案处理)联手,在帮助天林县鹿城瑶族乡羊边村徐某某等四户拿到退耕还林指标后,口头同意四户拿出退耕还林粮食补贴的一半作为三人每年的辛苦费。2006年至2015年的10年间,先后有4户家庭向岑延贵、黄默寿、梁默珍发放退耕还林补贴共计29.3万元,由私人发放,其中岑延贵获得10.4万元。2018年3月,岑延贵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2018年7月,岑延贵被解除公职。涉及的惩戒款已经追回。
2.龙林自治县哲朗乡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乡长苏扣了重建户的押金。
2009年至2010年4月,时任隆林自治县沙里乡农技服务中心技术员、村包村工作组成员苏利用职务之便,以“劳务费”的名义,从村黄某某、黄某某等11户危旧房中扣收了3300元押金,全部用于个人生活费用。2018年8月,苏在党内受到警告。涉及的惩戒款已经追回。
3.田阳县城管大队副队长莫未能履行职责。
2016年1月至8月,时任田阳县城管大队副队长的莫作为帮扶干部,在精准帮扶工作中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明知其联系户苏慕生仍在因犯罪服刑,仍虚报苏慕生工作收入,所报贫困户收入与实际不符,导致贫困数据失真,产生不良影响。2018年7月,莫言任伟在党内受到警告。
4.右江区杨旭镇八步村委会副主任黄收取“辛苦费”,并私分重建补助资金。
2010年至2013年,时任右江区镇八步村村委会副主任的黄,以帮助申请危房改造工程“辛苦费”为名,向罗某某、周某某等11户收取个人费用4450元。期间,黄源于2012年初建成,当时的八步村党支部书记周(另办)截留了2011年私分危房户的陆默峰危房补助资金,其中黄获得6000元。2018年7月,黄被判处缓刑一年。
来源:百色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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