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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主体与客体有着最直接的联系,但是这种直接联系 并没有使人们最接近地认识世界的本来面貌,因为感性认识只是 对客观事物外部现象的反映,获得的是一些零碎的感觉经验。要 认识世界的本来面貌,必须揭示事物的本质。但是,本质是看不见 的,对于揭示事物的本质,感性认识活动无能为力,而必须通过 思维的抽象活动去完成。这就决定了在认识途程中必然产生一个
以思维抽象为特征的知性思维阶段。
知性思维的任务是把零碎的感觉经验整理成有条理的、普遍 性的认识,把偶然的认识整理成必然性的知识,从而揭示事物的 本质。对感性认识材料进行逻辑加工是思维抽象活动,思维抽象 的实质是运用比较、分类的方法从个别的感性具体中找出它们的 共同性。找到共同性也就形成了概念,也就超越了个别性、偶然
性的认识,使认识获得了普遍必然性,深入到了事物的本质。
既然在知性思维阶段已经涉及了事物的本质,认识不是可以 就此结束了吗?为什么说思维还有一个理性阶段?要说明这个问 题,须先看看知性思维是怎样对感性认识材料进行抽象的。以
“商品”概念的形成为例:
一个人要卖掉手中的粮食或工艺品,必须待别人付 钱才会卖,而家中清理出来的垃圾却随手倒掉,不会等 有人付钱才倒掉。这是为什么?运用比较的方法发现: 粮食和工艺品是“有用的物品”,而垃圾是“无用之 物”。这样,人们就抽象出了商品的一种共同性,把有 用的物品归于一类,得出了“商品是有用的物品”的认识 。
但是,自然界的阳光、空气也是有用的,为什么不 用付钱却可以得到呢?再把空气、阳光与粮食、工艺品进行比较,又发现;要付钱才可得到的东西都是劳动产品,而空气和阳光不是劳动产品。于是,又把劳动产品归于一类,得出了“商品是劳动产品”的认识。
然而,同样是劳动产品(比如粮食),别人拿须付 钱,自己吃却不用付钱,这又是为什么?再经比较得 知:自己吃不发生交换,别人付钱取物则发生了交换。 于是,又把“用以交换的物品”归于一类,得出了“商品是用以交换的物品”的认识。
把这几次抽象的结果归纳在一起,就有了“商品是 有用的、是用以交换的劳动产品”的认识, “商品”概 念就形成了。
知性思维大致就是这样对感性认识材料进行逻辑加工整理的。 应当承认, “商品是有用的”、 “商品是劳动产品”、 “商品 是用以交换的物品”,这每一次抽象,都揭示了商品这一事物的 某种本质。那么,为什么不能说认识可以至此结束呢?原因也正 在于知性思维“抽象”的性质。对象的各个环节、各种属性本来 是联系在一起的,知性思维却把它们分割开来考察,分别地、孤 立地抽象出一种种属性,作出一个个抽象的规定。因而,知性思 维虽然涉及了事物的本质,但仍然不能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认 识事物的本来面貌,最终要求对事物的本质联系给予正确反映, 这就必须在思维中把对象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联系起来,形成 统一的知识。对此,知性思维不能胜任,只有待思维发展到理性 思维阶段才能完成。
理性思维的特征是在思维中再现感性具体,以理论体系的形 式反映对象各种规定之间的联系。因此,理性思维克服了知性思 维的片面性,在全体上把握了对象的本质。认识发展到这个阶 段,才最接近地反映了世界的本来面貌。理性思维再现感性具体,既不是把客观事物的原型移入大脑中,也不是把知性思维的每一次抽象的结果简单相加。例如, “商品是有用的、是用以交 换的劳动产品”这一认识,虽然已经把几次抽象的结果归纳在一 起,但仍然不是理性思维的认识。理性思维揭示的不是各种抽象 规定之间的加和关系,而是它们之间对立统一的联系。仍以“商 品”概念为例,理性思维是从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对立统一 关系、商品二重性与劳动二重性的联系、商品与货币的对立 以及在交换过程中这种矛盾的解决等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联系 中把握“商品”这个概念的。显然,如此这般地再现感性具体, 不是孤立使用概念所能做到的,而必须形成关于对象的理论性认 识。这正是理性思维与知性思维的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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