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级二胡一站通 严洁敏二胡基础演奏法+配套练习 课程分享,网盘分享
方法就是为解决某一课题、为达到某一目的而采 用的手段和方式。解决课题或实现目的都是认识活动,认识活动 由主体和客体这两个“项”构成,而方法则在主体与客体、主观 与客观之间起着纽带作用。方法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中介,这是 方法的基本特征。
认识活动是运用概念、范畴和思维规律反映和规范现实的过 程,因而,方法与范畴和规律联系在一起。 一方面,思维方法就 是范畴和规律的运用,从这方面说,范畴和规律本身就具有方法
论意义。人们从事认识活动旨在探索未知领域。要化未知为有知, 必须解决主观与客观之间的矛盾,使客观事物的本质转化为 观念的认识。这既需要物质手段(如生产工具、科学实验的仪器 等),又需要运用已有的理论知识去指导实践和认识活动。理论 指导的过程,就是运用范畴和规律反映和规范现实的过程,也就 是运用思维方法的过程。另一方面,思维方法本身也具有范畴和 规律的性质。因为只有方法正确,才能促使主观与客观之间达到 统一。而一种方法既然能使主观符合客观,它就必然反映了认识 过程、思维过程的本质,因而具有范畴和规律的性质。
从方法、范畴、规律之间的关系上考察方法,势必得到如下 结论:方法不是“外在”的东西,也不是纯主观的工具和手段,它本身具有规律性,是认识规律和思维规律的表现。认识的方法种类繁多,但大致地可归属于下列类型:
从方法的作用范围、普遍性程度上说,有具体科学的特有方 法(如物理学中的光谱分析法、地质学中利用古生物化石确定地 层相对年代的方法),有一般的科学研究方法(如科学实验、系统. 方法),还有各门科学普遍适用的思维方法、逻辑方法(如演绎. 法、分析法),等等。这表明,方法是有层次的,因解决的课题 不同,可以相应地采用不同的方法。不同层次的方法不能相互取 代,但是,它们又按下述方式联系在一起,即:思维方法和逻辑 方法是渗透在低层次的具体方法之中的,较低层次的方法都是思. 维方法和逻辑方法的具体化。
从方法所对应的认识阶段上说,有经验认识的方法和理论思 维的方法。观察实验等是经验认识的方法,演绎法、分析法等是 理论思维的方法。经验认识方法的功能主要在于通过直感获得关 于经验事实的认识,不能揭示研究对象的本质和规律。理论思维方法的功能则在于形成判断、概念,获得关于经验定律及原理定 律的认识。例如,19世纪前半叶,德国著名化学家李比希在考察英 国一家工厂时发现,工人们在制作绘画颜料“柏林蓝”时,使劲 .地用铁铲在盛有原料的大铁锅里搅拌,发出刺耳的声响。工长解 释说:搅拌锅里的溶液时,响声越大,柏林蓝的质量越好。但对于 为什么会这样说不出所以然。后来,李比希经过研究,对这一现 象给予了科学解释。他指出,使劲搅拌而发出很大声响之所以会 使柏林蓝提高质量,是由于从铁锅上蹭下了铁屑。用这种材料制 作柏林蓝,只要另加些含铁的化合物就行了,并不需要这样搅拌,
使劲搅拌而发出很大声响并不是柏林蓝质量好的原因。这个例子 表明了经验认识方法和理论思维方法的本质区别。工人们在长期 观察中得到是的经验认识,这一认识本身不能揭示柏林蓝质量好 的真正原因。要把握事物的原因和规律,从而获得真理性认识, 就需要理论思维的方法。
从方法的归类上说,辩证思维方法属于各门科学普遍适用的 逻辑方法,属于理论思维的方法。就目前公认的内容而言,辩证 思维方法包括:分析与综合相结合、归纳与演绎相结合、逻辑方 法与历史方法相结合、从抽象上升到具体。
各门科学普遍适用的逻辑方法不只是辩证思维的方法,例如 还有数学的和形式逻辑的方法。从广义上说,理论思维的方法也 不只是辩证思维的方法,还有知性思维的方法。那么,辩证思维 方法具有哪些独具的特征,使之与其他思维方法和逻辑方法相区 别呢?概括地说,主要在于下列几点:
第一,辩证思维方法是外部世界辩证法和思维辩证法的反映方式。各种辩证思维的方法不过是外部辩证法“移入”人脑得到程序化改造的结果。分析与综合相统一的方法,是客观世界中整: 体与部分、系统与元素相互关系的反映。归纳与演绎相统一的方 法,是客观事物的个别与一般相互关系的反映。逻辑方法与历史方 法相统一的方法,是客观事物的偶然与必然、现象与本质相互关 系的反映。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则是客观事物的特殊与普 遍、分离与联系相互关系的反映。而总的来说,这四种方法集中 反映了人的认识从简单到复杂、从个别到一般、从现象到本质的 运动过程。辩证思维方法的这一特征表明,它既是哲学认识论的 方法,又是逻辑思维的方法,是一种“哲学一逻辑”方法论。而且这种哲学-逻辑方法在本质上是辩证的。
第二,辩证思维方法具有整体综合的特征。形式逻辑的和知 性思维的方法是静态分析的方法,通过对语言和形式结构的分析去认识事物。辩证思维的方法则是通过对事物内容的整体综合;
达到对事物的多样性统一的认识。辩证思维的方法经过分析与综 合、归纳与演绎、逻辑的与历史的各个环节,最终由抽象上升到 思维的具体。任何对象都是由各个方面、各种关系组成的整体,辩 证思维方法的各个环节都是围绕着在思维中把握对象的整体而展 开的。当运用辩证思维方法使思维上升到具体时,对象的整体即
对象的多样性统一就变成了理论体系的形态,具有了真理的形式。
第三,辩证思维方法具有对立的方法相统一的特征。如果撇 开其他的因素,我们可以简单地说,对立的方法相结合就是辩证 思维的方法。分析、综合、归纳、演绎等方法,它们本身都是独. 立的思维方法,并且具有相对立的一面。这些方法也都是从各自的 某一方面帮助人们认识真理的工具和手段,在历史上早为各门科 学所运用。即使在辩证思维方法被概括出来以后,在解决某些课 题时,也仍然可以侧重地使用其中的某种方法。但是,如果孤立地使用这些方法,就带有它们特定的局限性。在形式逻辑范围.
内,在知性思维领域,这些方法被作为对立的方法分别地加以 考察,这样做,是与形式逻辑和知性思维的性质相适应的。但 是,要适应理论上的更高要求和完成更复杂的科学研究任务,特 别是要通过理论思维把握具体真理,就必须把这些对立的方法统 一起来,形成新的思维方法。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当自然科学 出现综合的趋势,需要对各门科学内部各个部分的联系以及各门 科学之间的联系作出说明时,把对立的方法统一起来考察就成为 不可避免的事情。继黑格尔之后,恩格斯通过批判归纳主义和演 绎主义、通过批判把分析与综合分割开来的片面性,提出了归纳 与演绎相结合、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列宁在谈到辩证法十 六要素时,系统地概括了辩证思维方法的基本环节和主要内容。 至此,辩证思维方法作为对立方法的统一,以其独具的对偶矛盾 形式被确立起来。
辩证思维方法把对立的方法结合一起,不是出自哲学家的喜 好,而是根据认识规律和思维规律所作出的科学概括。对立的方 法之间本来就存在着联系,本来就要求对方补充自己。正是由于 对立方法被结合起来,辩证思维方法才具有能反映客观辩证法、
能起到思维综合作用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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