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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起点是抽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任 何抽象的规定都能作为逻辑起点。确定逻辑起点也就是寻找多样 性统一的基础。那么,什么样的抽象的规定能成为多样性统一的 基础,从而可以确定为逻辑起点呢?概括地说,能够作为逻辑起 点的抽象的规定,应具备下列基本特征:
第一,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起点必须是对象最一般的本 质规定。就是说,作为逻辑起点的抽象的规定,应在对象领域中具 有最大普遍性,渗透在对象的各个方面。例如,地球上已知的动植 物体有200万种左右,并且还不断发现新的品种。这些动植物体千 差万别,它们是不是统一的整体?如果是统一整体,那么,多样性 统一的基础又是什么?对此,人们长期找不到答案。到19世纪中 叶,德国生物学家施莱登和施旺证明了一切动、植物都是由细胞 组成的,细胞是动植物体内普遍存在的结构,从而揭示了千差万
别的动植物机体在基本构造上的统一性。因此,就细胞形态的生 物体而言,以“细胞”作为研究生物体的逻辑起点就是合理的。 其他如研究普通化学以“化学元素”作为起点,研究资本主义经 济形态以“商品”作为起点,也都符合“最一般的本质规定”这
一逻辑要求。如果所选择的起点不是最一般的范畴,不能渗透到 对象的各个方面,就无法在思维中再现对象的全体。例如,在16 至18世纪,由于经典力学取得巨大的成功,使得人们把“力”的 概念理解为最一般最普遍的范畴,不仅用“力”来解释一切物理 现象,而且把这个概念推广到其他运动形态和其他领域中,产生 了各种力的学说。其实,“力”概念即使在物理学范围内也不能 成为多样性统一的基础,用它不能合理地解释微观现象,如电 磁现象、光现象等等,它并没有反映一切物理现象最一般的本质 规定。
第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起点必须是对象最基本的本 质规定。这是指,作为逻辑起点的抽象的规定,必须是所研究对 象的基本单位。或者说,对于特定的研究领域、范围而言,它必 须是最后的抽象。所谓最后的抽象是这样一种抽象的规定:它本 身不需要对象领域内其他的抽象规定对它加以规定和说明,而它 却能够规定和说明其他的抽象规定。对于最后的抽象来说,在它 前边再没有先行的范畴。例如,在细胞形态的动植物体领域中, “细胞”是最基本的规定。但是,若以全部生物体,全部生命现 象作为研究的领域, “细胞”又不是最后的抽象。现在巳经发现 一类没有细胞结构但却有遗传、变异、共生、干扰等生命现象的 微生物,即病毒。因而,对于全部生物体、全部生命现象而言, 必须以由蛋白质和核酸组成的蛋白体作为逻辑起点,才能对细胞 结构和非细胞结构的生物体都给以说明。在这个对象领域内,最后的抽象、最基本的本质规定是“蛋白体”。
考察一种抽象的规定是否最基本的本质规定,是否最后的抽 象,要特别注意两点: 一是只能在特定的对象领域中去考察某一 抽象规定是不是最后的抽象。最后的抽象或最基本的单位总是 相对于一定的对象领域而言的,并不是漫无边际的。二是要遵 守“适度原则”。这是说,既不能把尚有先行范畴的范畴作为 逻辑起点,也不能把超出对象领域的抽象规定作为逻辑起点。例 如,对于全部生物体这一研究领域来说,不能以“细胞”作为起 点,因为它不是最后的抽象,它还有先行的范畴,即“蛋白 体”。同时,也不能以构成蛋白体的化学元素作为逻辑起点。化 学元素虽然比蛋白体更为抽象,但是,它已经超出了生命现象的 范围,已经不是生命现象领域的基本单位了。
第三,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起点必须包含对象一切矛 盾的萌芽。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目的,是要在思维中再现认识对象 的整体,把握对象的多样性的统一。多样性的统一实质是矛盾诸 方面的统一。在思维中再现对象的整体,实质是再现矛盾的统一 体,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实际是潜在的矛盾得以展开的过 程。因而,作为逻辑起点的抽象的规定,必须潜在地包含对象一切 矛盾的胚胎和萌芽,这样,才能在上升过程中把矛盾的各个方面 逐步展开,达到思维的具体。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以“商品” 作为逻辑起点,就贯彻了这一逻辑要求。资本主义的矛盾是在商 品生产与交换的矛盾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商品是私人劳动产品, 又是通过交换来确定数量的社会劳动产品。两件商品的价值相 等,意味着它们包含等量的社会劳动。而社会劳动与同一产品中 所包含的私人劳动是有差别的,由于生产者进行生产活动的主客 观条件和劳动生产率不同,他们花费同样的时间生产出来的产品 所包含的社会劳动量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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