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芳妈妈长高训练课

admin 0 0
黄芳妈妈长高训练课

百度网盘课程

通用入口链接!10000G.课程都有!一起学习吧!

立即点击↓ 获取课程!

黄芳妈妈长高训练课 课程分享,网盘分享

形式逻辑的发展史,就是对其外延性论题从朦胧,到清晰,并进而到自 觉运用的历史。如果没有亚里士多德的外延化、形式化,就没有名词逻辑;没有 弗雷格对意谓(指称)与意义的区分,就没有现代谓词逻辑;没有罗素、维特根斯 坦、卡尔纳普的外延性论题,就没有当代模态逻辑的可能世界语义学和蒙太古内 涵逻辑。可以说,正是这种外延化的设定能走多远,形式逻辑就相应地能走多远。形式逻辑的这个外延化的手法,其实也是上世纪曾盛极一时的整个实证主 义思潮的共同手法。在实证主义那里,有一个非常响亮的口号,即所谓“清除形 而上学”,其实质就是要把哲学中的内涵性语句翻译成外延性语句。按照实证主义的意义标准,即可被实证的才是有意义的,只有那些可以被成功翻译成外延性语句的哲学命题,才是可能予以实证的,才是有意义的命题;而那些不能翻译 为外延性语句的哲学命题就都属于形而上学,都在原则上就注定了不能被实证,因而是没有意义的,是要被清除的。

外延性论题包含了两个步骤的手法, 一是区分,二是归结。即:首先假定外 延与内涵可以截然地区分开来,然后再假定内涵方面可以归结到外延方面。并 且,在形式逻辑及其实证主义纲领那里还有一系列与之相应的区分和归结,如: 常项与变项、形式与内容、对象与意义、分析与综合、语形与语义、结构与构造,等 等。实际上,外延性论题的逻辑效应覆盖到了这一系列区分,并都做了相应的归 结。其中,尤以对分析与综合的区分和归结为典型,同样也是形式逻辑的演绎推

理赖以成立的基础。

外延性论题的逻辑实质,是在逻辑语句的语形与语义、外延与内涵、形式与 内容等一系列二重性的双方中,将语义、内涵、内容等作为关系构造的一方,假定 可以完整地归结到语形、外延、形式等作为实体结构的一方。这实际上是说,逻 辑语句的原本不能满足组合原则的、具有流动性和整体性的意义性方面,在一定 的范围内予以固化并分割开,使之能够近似地满足组合原则,使得逻辑推理得以 撇开具体内容而只管抽象形式。意义原本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即意义的整体 原则。而外延性论题的逻辑学功能恰恰是要使得意义可以分割,以便可以满足 组合原则。具体就是,通过将内涵归结到外延,使得推理成为演算,而命题的真 值也就成为命题成分的函项。可见,外延性论题的逻辑学意义在于,使得形式逻 辑的形式化方法得以可能。其精神实质是要表明这样一种态度,即便那些原本 以为不能被形式化的内涵性语句,也是可以通过“翻译”而转换成外延性语言 的,也就可以施行形式化了。自然的, 一切逻辑语句就都可形式化地处理了。总之,是一条基于“组成论”的、遵循组合原则的、彻底地形式化的路线。

形式逻辑的外延化和形式化道路,必然要从根本上归结掉和取消掉内涵和 内容方面,以及连带一起要取消和否认作为内容逻辑的归纳逻辑和因果律。这 一点在维特根斯坦早期的《逻辑哲学论》那里就已表露无遗。他说:“所谓归纳 规律无论如何不能是一种逻辑规律,因为这显然是一个有意义的命题。 ——因此它不能是一种先天的规律。”①“归纳过程在于此:即我们采取能同我们的经验相协调的最简单的规律。”①“可是这个过程没有逻辑的基础,而只有心理学的基 础。”②“因果律不是一种规律,而是一种规律的形式。”③“‘因果律’是一个类名词。”



版权声明: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和用户投稿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文地址:http://0561fc.cn/2421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