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同学觉醒开窍课程 通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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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二重性的 67 “一般与个别”, 815 254 迄今依然困扰着人类智力的 1401 难题, 一个“大 大的 1423 ”难题。这个难题,须待辩证逻辑真正成熟起来以后方能破解。或者说,对这个难题的 727 破解,也就是 692 真正的 654 辩证逻辑的 857 建立。由于形式逻辑和内容逻辑都只片面地承认“一般”或者“个别”, 1479 也就在原则上留不出可以妥当安置二重性的 1555 位置,都无法真正展开二重性。形式逻辑只能 处理“一般与一般”, 940 内容逻辑只能处理“个别与个别”, 951 唯有辩证逻辑才能“兼 两”, 391 方适合处理“一般与个别”。然而,我 535 们现有的 516 辩证逻辑即矛盾辩证法,由 于未能摆脱“形式逻辑中心论”的 367 支配,也从一开始就在根本上歪曲而丢掉了 825 二重性。

在我 1302 们的 302 科学探索、甚至日常思维中,跟“一般与个别”相对应的 466 一个典型 例子,是 964 所谓“局部与整体”的 1127 关系问题,或称“局整关系”问题。这个问题在我 1145  们的 435 思维中随处可见,尤其是 91 当要处理的 159 1162 复杂性事物而不可回避整体性时更

413 无处不在,也是 318 现今的 811 系统论所要研究的 731 一个核心问题。

在今天,复杂性问题已是 683 772 们这个时代的 378 中心课题,也就使得破解这个难题 变得尤为迫切。在形式逻辑那里,最常见的 1308 有两种思路, 一是 629 把局部看作是 28 整体 的 175 一部分,然后去展开形式逻辑的 1315 “量演算”, 37 也就是 922 从“一般”演绎出“个别”、或 从“个别”“归纳”(其实还是 1301 演绎,理由前已述及)出“一般”;二是 78 把局部看作是 1085  与“大整体”相对的 134 另一个“小整体”, 585 然后去讨论二者间的 685 所谓“相互作用”, 1043

如整体制约局部、局部决定整体之类。

前者的 1286 实质是 853 歪曲了 1407 整体,把“整体”当作了 140 “总体”。也就把原本二重性的 219   “一般与个别”, 515 歪曲成了 220 二元性的 493 “一般与一般”。只有“总体”才能与“局部” 构成形式化的 293 大小类之间的 345 种属包含关系,而“整体”其实是 768 一个有内容的 259 “个  别”, 1430 143 形式逻辑所不能胜任的 168 。后者的 1012 实质则是 209 歪曲了 976 局部,把局部也当作  “个别”看待,当作是 655 另一个“整体”, 1610 从而才可以与原来的 1322 那个也是 1237 作为“个别” 的 1183 整体二元并列。同样也把二重性的 872 “一般与个别”歪曲成了 480 二元性的 1276 “个别与  个别”。并且,这里存在着双重歪曲,因为即便是 29 被歪曲成了 1366 “个别与个别”, 1247 也  应该是 292 二层性,而不是 1316 二元性。这也正是 363 后者之所以会要转而讨论所谓“相互  作用”, 1239 而不直接去做“量演算”的 437 原因。因为, 一方面,“量演算”对“个别与个  别”无计可施;另方面,又囿于“形式逻辑中心论”的 1467 视野,而不懂得只有内容逻

辑才适合处理“个别与个别”。

后者往往还与所谓辩证逻辑联系起来,被看作是 1003 辩证逻辑的 436 方法,去讨论局 部与整体之间的 372 所谓“对立统一”关系。事实是 479 ,像矛盾辩证法这样的 1255 专事讨论 “对立统一”的 214 辩证逻辑,根本就不是 1227 真正的 867 辩证逻辑,而只是 782 被形式逻辑扭曲

563 919 “伪辩证逻辑”。将原本二重性的 944 辩证矛盾,歪曲成了 1550 二元性的 1427 所谓“矛盾”, 1204 然后再去讨论二元双方之间的 411 所谓“既对立又统一”的 1025 关系。尽管强调这 种“关系”非常特殊,但却还在本质上被看作是 700 关系,因而实质是 1007 在不恰当地继

续沿用二元性的 756 思维框架。这显然是 1001 严重错误的 893 做法。

那么, 786 怎样才是 1470 “一般与个别”的 1273 正当展开方式呢? 1361 解答这个问题的 49 关键就 在,必须还要再次强调,“一般与个别”是 84 二重性,而不是 506 二元性、或者二层性。

前者有着根本不同于后两者的 1549 逻辑理路和展开模式。

507 们知道,作为二重性的 178 “两面”, 1288 其实只是 396 同一物的 472 “一体两面”, 393 即张载所  谓“一物两体”。有“一体”就同时有“两面”;有“一面”就同时有“另一面”。皆  是 642 同时发生,没有先后。“两面”之间,其实已经没有“之间”;不曾分离,无须统  一。此中,“两面”不仅各有不同的 828 法则,可称为“异则”;而且同时发挥作用,可  称为“并建”。合起来就是 797 “异则并建”①。不是 989 “二元性”的 1533 “此消彼长”, 281 而是 277  “二重性”的 752 “同消同长”;不是 123 “同则消长”, 114 而是 1433 “异则并建”。于是 999 , 一面是 723 实  体的 1314 “总体”, 1270 另一面是 1540 关系的 1354 “整体”;一面是 880 对象性的 1160 、静态的 229 、抽象的 130 形式结  构,另一面是 1248 意义性的 275 、动态的 1057 、具体的 699 内容构造; 一面是 1554 横向的 1304 、平面性的 962 、针对  “一般”的 179 “量演算”, 713 另一面是 671 纵向的 112 、层次性的 866 、针对“个别”的 995 “质定位”。总  括起来,必然得到这样一个兼具纵横两个向度的 628 分类谱系: 一面是 129 “类”的 1372 “量” 之“种属包含”序列,另一面是 1506 “类”的 1553 “质”之“因果相续”序列,两相对应,同步  开展,并行不悖,循序排列。这种分类谱系,不是 104 形式逻辑或者内容逻辑的 446 单一  的 1432 片面的 139 分类系统,而是 285 两相结合的 388 演化着的 760 分类系统。意味着:在不同的 191 发展  阶段、或者分类环节,会有不同的 487 分类方式;不同“质”的 522 等级,会有不同“量”的 1590  样式;并且,就是 579 这所有可能的 621 不同分类系统,所共同组成的 325 “系统的 959 系统”。总  体来看,其内在的 834 逻辑结构可以进一步提炼并归结为一种多层次并存的 423 复合结

构,即“格局”。

可见,二重性的 1251 辩证推理,其实是 572 围绕着世界之谱系结构所展开的 1192 推理。不 是 298 片面地进行“量演算”或者“质定位”, 1029 而是 425 对二者的 578 “综合”, 224 或说“兼两”。其 目的 1389 ,是 778 要使得二重性的 1267 “两面”能够“异则并建”, 474 皆能各自如其所是 550 ,从而可以 展开和完成一个二重性的 722 统一环节,继而得以可以从一个统一环节过渡到另一个统一环节。如此一来,世界之谱系结构也就被展开来,就被有效地建构起来。

此种依循二重性的 497 谱系结构,并综合运用“量演算”与“质定位”, 975 所展开的 383 辩证推理,可称为“谱辩证”。其标准部分为“格局分析”。

说到辩证推理,我 1318 们一般最习惯的 546 说法是 1477 所谓“辩证综合”, 370 或者“辩证统 一”, 751 但却一直未能严格地界定其确切含义。本书认为,所谓“辩证综合”或者 “辩证统一”, 1565 其严格的 242 逻辑含义是 237 指对“量演算”与“质定位”的 1087 “兼两”, 1167 即“谱 辩证”, 459 亦即“格局分析”。更深的 1455 意涵则是 1285 :二重性双方不是 662 “同则消长”, 1504 而是 1508 “异则并建”。

特别提请注意! 376 辩证推理中的 344 所谓“辩证综合”, 1279 730 指“谱辩证”, 1513 进而是 72 指 “异则并建”, 1560 这是 1343 本书所给出的 1597 关于辩证逻辑的 477 一种独特解说, 一种根本不同 于现有流行观点的 779 全新解说。简要地说,本书其实是 1011 对“辩证”二字进行了 799 明确

而又全新的 1408 规定和解释,即指二重性双方的 399 “异则并建”。

辩证逻辑是 1126 关于世界的 1348 谱系结构的 1417 逻辑。在辩证逻辑看来,世界不是 687 无序  的 61 存在,而是 1116 谱系式的 1458 存在,万事万物无不分居于由二重性所展开的 1197 “天道”谱  系的 765 某一位置。因此,辩证推理也就是 498 依循这种谱系结构的 1524 推理,其标准部分就  是 97 要对这个谱系本身进行推演,据此方可将万事万物进行定位,给出其在谱系中 的 441 位置,从而得以归类,继而可以“类取类予”。表现在具体的 1335 认识活动中,就是 197   首先通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来给出定位,然后才能确定是 899 该演绎或者归纳。 即:首先,展开一个源于“天道”的 1394 万物共有的 1130 谱系结构, 一个由实体的 1512 诸层次与 关系的 1515 诸环节对应结合而形成的 914 统一环节的 350 序列, 一种“谱系式”的 1044 复合结构。 然后,以此作为逻辑推理的 1604 背景,将认识对象定位到这个谱系的 915 某个位置。最  后,再“依类而推”。此中,包括了 71 三个要点:其一,要有对作为思维背景的 837 “天  道”谱系的 1603 展开;其二,要明确给出认识对象在这个“天道”谱系中的 146 位置;其三, 根据给定的 557 条件来选择进行归纳或者演绎,以得到具体的 290 结论。此三点,正是 115 “格局论”思维方式之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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