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万明讲资治通鉴课程 课程分享,网盘分享
真正的辩证逻辑的故乡在中国,以儒家为主流的中华文明正是典型的辩证 观文明,其“尚中”、“贵和”、“重生”的价值取向,和“兼两”、“推类”、“正名”的 思维方式,无一不是辩证观及其辩证逻辑的集中体现。辩证逻辑的立意是要对 二重性的实体与关系两面进行“兼两”,而这也正是儒家的核心思想即“中庸”原 则的逻辑实质。可以说,承认辩证逻辑就意味着承认中华传统,否认辩证逻辑就意味着否认中华传统。因而,复兴中华传统,首先就是复兴辩证逻辑。
在开始正式的讨论之前,我们需要首先抛弃两个广为流传的由“形式逻辑 中心论”所造成的偏见: 一个是拒不承认有辩证逻辑,另一个是认为黑格尔辩证 法和毛泽东矛盾论就是辩证逻辑。前者是形式逻辑中心论的一个直接表现,后
者则是间接影响的结果。
是否承认有辩证逻辑,显然是一个立场问题。“形式逻辑中心论”所持的是 一种片面化的实体观立场,丢掉了世界的关系构造性方面,必然看不到内容逻辑的存在,也就自然无从安置辩证二重性的位置了。
黑格尔辩证法虽然看到了形式逻辑的片面性,并试图将世界的关系性方面 涵括进来,也确实涉及了许多属于二重性的话题,但总体而言,其对形式逻辑的 反思批判并没有充分到位,而是直接沿用了形式逻辑的单一求真的逻辑学主题, 依然是一种单向度的思维框架,骨子里还是在以实体观为思维背景。譬如,其核心观念“矛盾”或者“对立统一体”中的双方,尽管有时是指二重性的双方,但却
不曾自觉做出是且只是指二重性双方的严格界定,而是混杂了二元性以及二层 性的意思在里面,更多的时候甚至干脆就是在当作二元关系在处理。这一点在 后来的马克思那里就更为明显,宣称矛盾双方中可以一方消灭另一方,已经完全 是实体观的思维方式了。毛泽东则进一步发展了所谓“主次矛盾”以及矛盾的 “主次方面”等思想,也同样是实体观的形式逻辑的思维方式,从根本上背离了同消同长、“异则并建”的二重性原则。
实际上,毛泽东的矛盾论是在西学东渐的大背景下,由源于中华本土的“阴 阳消息说”与来自西方的马克思主义对接,所形成的产物。中国传统的“阴阳消 息说”并不是严格的辩证观,而是带实体观倾向的辩证观。马克思主义更不是 真正的辩证观,充其量只是带辩证观倾向的实体观。由于二者总体上立场相近, 自然容易对接。这一点就如曾经的佛学东传,中华本土的带关系观倾向的道家,与来自印度的纯粹关系观的佛学,也因立场相近而容易对接,形成了玄学。
所以,黑格尔辩证法和毛泽东矛盾论都不是真正的辩证逻辑,而是由多种成 分组成的“混合体”,也就“立场”不清、“主题”不合、“论题”不明,以致埋下了 “不可操作”的祸根。现有辩证法之所以背上“变戏法”甚至“伪科学”的恶名,也就不足为怪了。
在今天,有不少论者试图通过引入所谓“形式化”的方法来使辩证逻辑获得 操作性,这显然也是错误的,根本背离了辩证逻辑的二重性立意,试图将辩证逻辑当作形式逻辑一样去处理。
辩证逻辑的正当性一直受到怀疑,甚至有人到了讥笑和不屑一顾的地步。 这是因为辩证逻辑的立意一开始就超出了形式逻辑的范围,其所坚持的“矛盾” 在形式逻辑中找不到对应的位置;再加上现有的矛盾分析法还远未成熟,在现实 运用中会不知不觉就严重偏离了真正的辩证法道路,也导致了实践中众多的曲曲折折。
自从黑格尔创立辩证逻辑以后,逻辑学界就有这么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在 形式逻辑眼里,辩证逻辑是在“胡说八道”;而在辩证逻辑看来,形式逻辑只是 “小儿科”。二者之间往往互不买账,而二者的关系也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话
题。论战一再上演,也迄今未有定论。但似乎有这样一个明显的事实倾向:在西方所发生的争论中,落败的总是辩证法;而在中国总是辩证法占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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