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越 开心亲子沟通课 课程分享,网盘分享
格局、格局分析这样的观念,对我们来讲并不完全陌生。我们经常就讲经济 格局、文化格局、心理格局等。大到政府的宏观决策乃至全球性问题,小到一个 团体、 一家企业、 一个家庭、 一个个体,凡当面对的事物带有复杂性,我们就总会 用到格局概念,就总会用“格局”一词去指称复杂性事物的“复杂的”逻辑结构。这就已经向我们昭示,要重视对复杂性事物的格局研究。
在今天,既是为了充分认识复杂性事物的需要,也是为了完满解答众多时代 课题的需要,更是为了实现辩证法现代化的需要,我们都要大声疾呼,要发起一场专门针对格局的逻辑研究,要建立起完整的格局分析法。
尽管现有的矛盾分析法依然问题重重,但有两点值得肯定: 一是其在批评形 式逻辑的片面性时所反映出的辩证观立场取向;二是其所涉及过的一系列原本 是二重性的话题,如量变与质变、形式与内容、 一与多,等等。这两点所体现的辩 证逻辑精神是不容置疑的。格局分析法正是在对这两点所体现出的辩证逻辑精神的深入领会和全面继承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至于矛盾分析法的其他内容则乏善可陈,对此,格局分析法都做了相应的全 方位的改造。诸如:将矛盾分析法直接沿用的形式逻辑的实体观思维背景和 “唯真理论”的“单向度”思维框架,改造为辩证观的思维背景和“唯和论”的纵横 两个向度相正交的思维框架;将矛盾分析法的作为“混合体”的“矛盾”明确为是 且仅是指二重性;将矛盾分析法中所谓“对立统一”的矛盾表述模式,进一步指 明为必须一方是实体另一方是关系;将矛盾分析法关于矛盾既是事物存在原则 又是运动原则的论断,深化为矛盾双方中的实体性方面是事物存在的原则,关系 性方面是事物运动的原则;将矛盾分析法的“两点论”加“重点论”的矛盾展开方 式,改造为“两重论”加“定位论”的方式;将矛盾分析法的“三大规律”即“对立 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分别改造为“相重律"、“重构律”和“累进律”;等等。
总之,格局分析法不是要全盘否定和推翻矛盾分析法,而是要修正、补充和 发展。其所谋求的真理与境界的统一,正是对作为辩证法的“活的灵魂”的“具 体问题具体分析”的逻辑解析和发展,从而使得辩证法可以精确操作。格局分 析法告诉我们的只是一个简单的道理,不管多复杂的事物,都是长期演化的结 果,因而只有顺着它的来龙去脉才能精确地对它进行解析,并准确定位我们当下 所处的位置,“对症下药”,找到与之对等的操作办法。在人类智慧的历程中,由 追求永恒真理,进展到在什么场合谋求什么真理,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尤其是 在今天,我们站在历史文化的多层积淀上,拥有着如此众多的五花八门的知识体 系,这就更加需要对它们进行格局分析和境界定位,否则我们将反而变得无所适从。
格局分析法是专为处理复杂性事物而铸造的逻辑分析工具,通过依循事物自身诸构造环节的发生顺序,来将复杂现象整理成一个多层次并存的复合结构,以便将特定现象定位在相应构造层次,然后再做结构展开。
所谓复杂性,并非指同一层面的量的杂多,那依然还只是简单性事物,而应 指层次性的质的多样。也许只有一个对象,但只要它包含了多个层次,就是复杂 性事物。严格地,当且仅当事物涉及了整体性、意义性和演化性,才是复杂性
事物。
形式逻辑的原子分析法,必以实体观设定为前提,方能去建立关于对象的结 构模型,继而再做推演。但这实际上只是截取了事物原本具备的,实体与关系的 二重性的两面之实体结构的一面,丢掉了关系构造的另一面。所以,当所面对的 只是简单性事物时,原子分析法是可行的。但当所面对的是复杂性事物时,关系 构造的一面就在原则上不可忽略,就需要引入内容逻辑的意义直观法,来使事物 的诸性状分层定位,以便能够逐层处理。这实质是原子分析法与意义直观法的
辩证综合,是想采用还原论与整体论相结合的方法来探索复杂性。
系统论的新进展也已表明:“不要还原论不行,只要还原论也不行;不要整 体论不行,只要整体论也不行。不还原到元素层次,不了解局部的精细结构,我 们对系统整体的认识只能是直观的、猜测性的、笼统的,缺乏科学性。没有整体 观点,我们对事物的认识只能是零碎的,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不能从整体上把握 事物,解决问题。科学的态度是把还原论与整体论结合起来。”①用钱学森的话 说就是:“系统论是还原论和整体论的辩证统一。”②在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一点 是,二重论认为,“系统论”一词其实是源于西方的实体观的用语,应该换成更为
准确的辩证观的用语,即“格局论”。
版权声明: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和用户投稿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