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周学文 钢琴即兴伴奏和弦拓展与加花 课程分享,网盘分享
现象学的核心话题只有两个: 一是立足于意向性来弥合主客二元分裂,将本 质一般揭示为个体直观的直接对象,但面临着唯我论的困境;二是设法摆脱唯我 论,设法让“我”能够通达到“他”,即获得客观性和普遍性。第一个话题在胡塞 尔的早期著作那里就已经完成了,也是大家的共识,基本上没有什么争议。第二 个话题则是一个延续至今的话题,胡塞尔终其一生都在围绕第二个话题做努力, 从早期的纯粹现象学,到中期的先验现象学,再到晚期对主体间性的探讨。他和他的弟子们都一直在做由唯我论走向普遍性和客观性的努力。胡塞尔曾试图把客观性归结到“生活世界”中的“主体间性”,而主体间性又源于主体所具有的“通感”,最终源于主体的“内在时间意识”。
现象学之所以会陷入摆脱不掉的唯我论困局之中,是因为正是在这里,胡塞 尔未能从根本上摆脱其所处身的西方实体观传统的影响,因而潜在地保留了一 个顽固的也是致命的实体观设定,即将所有主体依然设定为一样且不变的。 一 旦保留了这样的设定,就必然不会充分肯定和重视主体的多样性,也就意识不到 需要去找到多样性背后的演化性及其规律性,从而不能为主体间何以会有通感、
共识提供最终的逻辑基础,不能为进一步的社会性、普遍性和客观性奠定基础。
所谓主体的多样性,放大来说,就是生命物种的多样性。首先承认多样性, 乃是进一步去寻找多样性背后的规律性的前提。这就意味着,我们不能从设定 出发,不能一开始就假定所有主体都是一样的,不能认为人这个物种的认识能力 从古至今没有变化。也许最后的结论还是会发现人这个物种的个体之间,和数 千年的文明进程的不同阶段形态之间,确实没有太大变化,但这也应该是结论, 而不能是前提。事实上,如果衡量的尺度足够细化,就没有两个主体是完全相同 的。因而,任何一个个体都可以被看作是一个独特的物种。那么,不同的物种之 间何以会有能为客观性奠基的通感呢?这才是对现象学第二个核心话题的严格
表述。
胡塞尔确实不曾关注不同物种的不同认知能力问题,甚至他也没有关注人 自身的直观能力的获得、演化和差异问题。这与他的现象学中的另外两个还可 以再问但却也未问的问题,是连同在一起的,即所有直观行为是否可以进一步分 类的问题,和内在时间意识的逻辑机制问题。对后两个问题的回答,最终都会落 脚到关系构造的层次性上来,即:不管主体之间是多么的不同,任何主体都不过 是同一个关系构造的不同环节,都共属于同一个关系构造的环节序列,因而都有 共同的底层结构,也就决定了主体间总会有某种程度的通感。这后两个问题还 可进一步归结到另一个问题,胡塞尔以“怀疑本身不被怀疑”来为先验现象学奠 基,但却也止步于此,而未进一步认识到,所谓“怀疑本身不被怀疑”的最终逻辑 学意涵,应是以此标明了意义的环节性,而不是所谓先验性或者自明性。当然,这需要立足于辩证观立场才能做到。
在辩证观看来,所谓生活世界,实际上是一个自然形成的本真的演化着的生态系统。尽管生命个体各不相同,但无一例外都会要共属于同一个关系构造的序列,都只是同一棵树上生长出来的枝叶,因而可以基于对自身的广义生命史的 组合和变样,来了解世界和理解他人。可见,正是关系构造的层次序列,才是内 在时间意识的逻辑基础,才是主体间得以沟通的逻辑依据,也正是客观性的来 源。所以,胡塞尔的内在时间意识,与其说是“时间场”,不如说是历史积淀下来 的意识结构。这也正是二重论想要强调,当代哲学的时代课题是关于主客统一 体如何演化问题的原因。譬如,同样是对力学现象的直观,亚里士多德看到的是 重量—位移,牛顿看到的是质量—速度,爱因斯坦看到的是能量—加速度,未来 的人们看到的将是信息—跃迁。这些认知结果,都是客观的,对同层次的所有主体都是适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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