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锦棠老师弟子班课程 人生智慧讲堂 课程分享,网盘分享
关系观的逻辑立场是偏颇的,执着于关系构造方面 而丢掉了实体结构方面。其在现实中的表现就是重内轻外,长于内在超越而短 于外在征服,也许内心意义世界的境界可以达到很高,但却无力驾驭外在对象。 如果不能向实体性方面做出妥协,就必然是现实中不可行的。这种关系观向体观方向进行妥协的结果,就是世俗主义。
佛教之所以在印度本土消亡,而印度教却能长盛不衰,可能的原因之一就在 前者没有这种妥协,而后者做出了妥协。譬如,印度佛教因着其纯粹关系观的教义,主张不种地、不娶妻、不生子,这怎么可能长久呢?印度教则对人生做出了所谓“四生活期”①的安排,不同的年龄阶段完成不同的人生使命,也就在客观效果 上兼顾了实体性方面。佛教中国化后所形成的禅宗,主张自己种地,也可以不出 家,甚至还可娶妻生子,与印度教的“四生活期”设计有异曲同工之妙,故而可以 流传至今。但禅宗的调和方式是灵活多样的“即心即佛”,不像印度教那样需要做出一种僵化的安排,这也正说明中华辩证观传统与印度关系观传统的差异。关系观的最好的理论状态只可能是世俗主义。关系观的世俗主义就相当于实体观的实用主义,都是一种调和,所不同的是妥协的方向相反。
世俗主义有两种具体的表现形态: 一种是基于政教分离的宗教自由和平等; 另一种则是宗教改革,即宗教本身的世俗化,需要宗教本身做出妥协。严格说 来,只有后者才是印度文明应走的道路,前者则是在受西方文明影响的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个过渡性的阶段形态。
自从印度独立以来,就一直将世俗主义作为立国的基础。但印度今天的世 俗主义所取向的是政教分离,而不是宗教本身的改革。政教分离实际上是源自 西方的做法,是实体观社会的运行办法,需以实体观及其自由主义的话语体系为 前提。因此,对关系观及其种姓主义的印度社会而言,政教分离的世俗主义只是 舶来品,本质上是受西方殖民者影响的结果,并由西化精英即印度社会的自由派 知识分子所主导。也就必然不能适应印度社会,必然不能真正化解教派冲突。 这种让印度社会按照西方的逻辑去运行的做法,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了印巴 分治,还有今天旁遮普邦锡克教徒的分离运动,以及日益激化的教派冲突。可以 预见,印度社会所存在的教派冲突,政教分离的做法不仅不能进行有效的化解, 而且还会进一步加剧,因为宗教自由和平等的原则往往会成为滋生教派主义的 土壤和法律武器,不是淡化而是强化差异。譬如,牛被印度教徒奉若神明,但却 是穆斯林的主要肉食来源,自然地,伊斯兰教的宰牲节也就成为发教派冲突的 一个经常性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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