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雅外贸课程 外贸新人知识课 全渠道开发客户 课程分享,网盘分享
以柔克刚、 以弱胜强、以后制先的规律,是符合事物新陈代谢的普遍发展规律 的。但是,它看不到另一方面,即刚可以克柔、强可以胜弱、先可以 制后,表现出强调矛盾转化的单方向性的特点。《老子》在理论上 看到了矛盾双方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如“高、下”“难、易”“有、无”等 就如此,但由于其没落阶级的“无为而治”政治立场的局限,在现实 生活中,它只强调矛盾转化的一个方面,比如在“强、弱”这对矛盾 中,它只看到“弱”转化为“强”这方面,无视“强”也可以转化为“弱” 的另一方面。因而,它片面地强调“弱”胜“强”这种可能性,不承认 一般情况下“强”胜“弱”这一事实,以致主张一味地“贵柔”“处弱” “守雌”“守黑”“无为”“善下”“不先”“不争”“清静”,明显地体现出 其辩证思维的片面性。
《老子》辩证思维的消极性和保守性也主要体现在它关于矛盾 的转化方面。《老子》要求改变没落的奴隶主贵族的处境,所以侈 谈矛盾的转化;它幻想恢复早期奴隶制度,但又不敢触动奴隶主贵 族的阶级地位和根本利益,因此它又害怕矛盾向积极、进步的方向 转化;它只注重矛盾向消极的、落后方向的转化,只愿向后看,不愿前看,幻想从退让保守中获得利益。它的许多论述都体现了消 极、保守的特点,我们不妨略举几例:
第二十二章声称:“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 多则惑。”
第三十章主张:“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第四十四章确信:“是故甚爱必在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 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正是基于上述认识,它不但在二十八章主张“知其雄,守其 雌”、“知其白,守其黑”、“知其荣,守其辱”,而且在第十九章倡导 “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
《孙子兵法》扬弃了《老子》辩证思维的成果,形成了自身辩证 思维的特点。第一,《孙子兵法》的辩证思维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特点。这 主要表现在:其一,它考察的对象包括两大层次, 一是战争及与战 争密切相关的政治、经济、法制、自然条件等现象;二是战争展开过 程中的一系列矛盾诸如“速久”“迁直”和“用间”等等。这些现象都 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不是不可捉摸的东西。其二,它对某些较抽 象、复杂的现象作了唯物的理解,比如它对“道”“天”“地”“将”“法” 的理解就是如此。其三,它的认识论属于反映论,它反对运用迷信 的手段去认识事物,主张运用观察、考察等手段。
第二,《孙子兵法》的辩证思维主要是针对军事领域的,没有概 括适用于各个领域的普遍性命题。《孙子兵法》概括出了许多成对 的矛盾概念、范畴,提出了许多辩证命题,但这些范畴和命题是针 对军事活动的。《孙子兵法》在阐述它们时,并没有把它们概括上 升为适应各个领域的普遍性命题。例如,它也认识到“强、弱”“治、 乱”“虚、实”“迁、直”等矛盾对立的双方可以相互转化,但对这种对 立双方的相互转化没有做进一步的概括。《老子》根据矛盾双方的 相互转化,提出了“反者道之动”这样一个具有高度概括性的命题。正因为如此,我们认为《孙子兵法》的辩证思维不如《老子》辩证思维的抽象程度高,不具有《老子》辩证思维那样广泛的普遍性。
第三,《孙子兵法》的辩证思维是比较全面的。这主要表现在 两个方面:其一,它在使用概念、做出判断、进行推理时,都注意运 用辩证思维的原则去指导;其二,在矛盾转化问题上,无论在理论 上、实践上都坚持矛盾双方可以相互转化。《势篇》指出:“乱生于 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强。治乱,数也;勇怯,势也;强弱,形也。”不 仅看到治乱、勇怯、强弱可以相互转化,还看到了这种转化是有条 件的,数、势、形就分别是治乱、勇怯、强弱转化的条件。军队的治 乱是由“数”即军队的组织管理决定的:组织管理好,军队就整饬、 有序;反之,军队就紊乱。组织管理的好坏,是军队治乱转化的条 件。士卒的勇怯是由战势决定的:战势得宜,懦夫可以变成勇士; 战势失宜,勇士也会变成懦夫。战势是否得宜,是士卒勇怯转化的 条件。同理,强弱也依据军队的攻守之形转化。同一素质的军队, 可以治,可以乱;可以勇,可以怯;可以强,可以弱。治乱、强弱、勇 怯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而不是单方向转化。这说明《孙子兵 法》关于矛盾转化的见解是较全面、准确的。
版权声明: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和用户投稿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