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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无胜”是庄子“齐物”“齐是非”的相对主义的必然产物。“辩无胜” 所提出的问题,首先是关于“是非”及“是非”的标准问题;其次是由“是、 非”所引申出来的关于如何认识矛盾、解决矛盾以及对于是非的判断有无一 个规范认识的思维规律的问题。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是非“樊然殽乱”的现实 情况,是在“剽剥儒墨”的过程中“逼迫”出来的。"但是,庄子所说的“是非标准”仍然都具有主观性。因此,在“辩无胜”所构成的“四难”面前,
我们只要指出:判断是非的最终标准是客观事实,就避开这“四个犄角”了。不过,说句题外话,庄子的“辩无胜”是对当时名辩思潮中取法标准上
主观性的批判的结果,是庄子痛感其时人的存在危机而造成的人性迷失的悲叹,希望以此进行人的自我拯救、重塑人格的迷津指点。它在追求“无是非” 的心境恬淡方面无疑有着非常消极的影响,但在认识论上,它却从反面提醒 了人们,在认识事物时,要从两个方面入手,才能认识到事物矛盾的相对性,才不会做出绝对的判断;在古代逻辑思想的发展上,它从反面刺激了人们,
在言说论辩中,必须要确定一个统一的判断标准,以反对所谓的“独视者谓明, 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韩非子·外储说上》)的“独
断论”,从反面推动了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发展。
再绕回题内。当今社会,有着许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现代“辩 无胜”,因此,庄子的“辩无胜”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仍然有它的 现代启示,亦即,我们应该以代表公意的“法”的精神和普遍的社会道德原则,来破除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发展的现代“辩无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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