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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是事物及现象的存在方式之一, 它是通过一定的媒介对客观事物及运动状态的一种显示(映射、反 映),它标志事物及现象的间接存在,简言之,信息就是对存在的显 示或映射”。这里所说的客观事物及现象泛指一切“存在”,包括物质 存在、精神存在、实体存在、非实体存在、关系存在、静态存在、动 态存在,甚至也可以是更低一层次的信息存在。特定媒介则指物质、 能量及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等,该信息定义可以从四个方面去理解:
(1)信息是事物或现象的存在方式之一,这句话揭示了信息概念的外 延。世界上的事物可以以多种方式存在,可以以物质方式,也可以以 能量方式、时空方式,还可以以相互作用方式或者以信息方式存在。 信息存在方式只是事物的存在方式之一,而不是事物的全部存在方 式,所以信息存在不能与客观事物的其它存在划等号。
(2)信息是对客观事物及运动状态的显示(映射、反映)这句话 揭示了信息概念的本质内涵。信息显示的对象是客观事物及运动状 态,或者说客观事物的存在及状态是信息显示的内容。客观事物及状 态是信息之源,是第一位的,没有客观事物也就不存在对它的显示, 也就没有信息问题。另一方面,信息虽然不是客观事物及运动状态本 身,但却是对它的显示映射,信息内容反映客观事物的存在状态,获 取了客观事物及运动状态的信息也就把握了客观事物及运动状态。
(3)信息是通过特定媒介对客观存在的显示,这句话揭示了信息 对信息载体的依存性。信息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与信源分离,但却永远 无法与信息载体分离,无论是信息的传输、存贮和发挥作用都离不开 载体,信息与载体同在。
(4)信息是事物的间接存在。首先,这句话揭示了信息本身也是 一种客观存在,就是说本体论信息存在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不以 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信息的客观性一点也不亚于它所显示的客观事物 本身的客观性。其次,信息是事物的间接存在这句话还揭示了信息是 一种特殊的客观存在,它是对直接存在者(客观事物及运动状态、存 在方式)的间接存在,与直接的第一存在相比它是派生的或伴生的第二存在,没有直接存在者就没有它的间接存在者即信息存在。信息是 间接存在还表明了信息与它显示的对象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4.本书对认识论层次的信息定义
认识论层次的信息概念加入了主体(人、高级生物、机器)与客 体(客观事物)的约束,因此,认识论层次的信息外延比本体论层次 信息要小。定义如下:“认识论层次的信息指,通过特定媒介主体对 主客体相互关系存在的显示”。包括对客体存在的显示;对主体存在 的显示;还包括对主客体相互作用存在的显示。一般情况下认识论信 息以语法、语义、语用三种形式存在。认识论信息与本体论层次的区 别在于认识论信息只在关系中存在,它反映和显示关系,离开了事物 之间的关系不存在所谓认识论信息问题。其它层次的信息定义包括通 讯信息、思维信息等均可在认识论信息基础上加上相应约束条件加以 定义,不再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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