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认为,和谐的社会伦理关系是基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互助和友谊以及阶级之间的宽容、容忍和合作的行为自觉状态。社会稳定的前提必须建立在和谐的社会伦理关系之上。相反,社会不稳定体现在人与人之间、不同阶级与群体之间紧张的伦理关系上。
文章认为,社会伦理之间的紧张关系首先表现为家庭亲情的增加和异化。改革开放后,中国传统的家庭结构开始瓦解。生活在同一个家庭中的大家庭结构逐渐被核心家庭结构所取代。核心家庭结构不仅面临着个人成长过程中早期处理伦理关系实践的缺陷,还面临着社会变革过程中身份流动性带来的生存困境。大多数社会成员的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而少数社会成员却因为种种原因被主流社会“排挤”,成为弱势群体。
文章说,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人的能力决定了社会流动的方向和他们在社会中的地位。此外,社会转型中各种资源的配置存在很大的制度性缺失,各种群体对社会不公的主观感受和评价不断放大和泛化,加剧了陌生社会中的情感莫莫和伦理对立。
文章说,社会伦理之间紧张关系的最终恶果归结为对权威的抱怨,甚至是对社会的某种极端报复。虽然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由于主客观原因,很少有人的生活改善是缓慢而快速的。在以往的市场化改革中,一些群体的利益并没有从改革中受益,相反,他们有一种相对的被剥夺感。
文章认为,虽然社会尚未发展成普遍的伦理对立,最近校园恶性案件也只是少数,但这种社会伦理对立的线索不能不被重视。缓解和淡化社会伦理张力的途径应从增加权力分配的公平性、减少社会伦理冲突、不断加强社会信任、加强问题家庭的疏导等方面入手。
第一,增强权威机构分配的公平性,应该成为下一阶段各级政府部门的共识。有两方面的工作需要同时进行:
——有效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即在初次分配领域提高劳动收入占GDP的比重,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完善收入分配的税收调控,提高税收起征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支出在政府总支出中的比重。
——改变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自我导向的“内部投入模式”,广泛尊重和反映民意,绝对禁止强力推进人民不赞成、不支持、不支持的改革方案,尽量避免改革中的“数量悖论”,让最大数量的人享受到最大的改革成果。
第二,促进不同阶级和群体的和谐共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促进不同阶级和群体和谐共处作为未来执政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避免因阶级分化而导致的群体冲突。随着“机械统一”的同质社会结构的解体,构建异质社会结构的“有机团结”迫在眉睫。社会融合的有力武器是不同阶层共享“包容性利益”,促进“异质凝聚力”。因此,各级统治者首先要努力提供、开发和丰富公共领域资源;协调平衡不同的利益,而不是代表一个阶层的利益。
第三,形成公平竞争的社会评价机制。毫无疑问,市场经济中的竞争是残酷的,正因为它的残酷,我们才更应该关注它的公平。首先是al
第四,利用各种资源和力量,减少因家庭突变而产生的社会矛盾。各级统治者要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利用自身优势和社会力量,减少家庭异化带来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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