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狂犬疫苗和DTP疫苗问题相继曝光,国内疫苗企业长生生物()被推到舆论风口浪尖。涉及的疫苗应该鉴定为“假药”还是“劣药”?长春长生还可能面临哪些处罚?对于那些受疫苗接种影响的人,我们如何确定他们是否接种了问题疫苗?
去年DTP疫苗被发现不合格
8个月后,狂犬病疫苗暴露于欺诈
7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紧急通知,称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人用冻干狂犬病疫苗过程中存在备案造假等严重违规行为,非法生产人用冻干狂犬病疫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吉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该企业的《药品GMP证书》,责令其停止生产狂犬病疫苗,责成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潜在风险,主动采取控制措施,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同一天,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也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停止人用冻干狂犬病疫苗的生产,并当场封存,同时启动召回程序。7月16日,东莞暂停使用并封存了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上海也在当地封存了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
7月19日晚,长生生物宣布其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收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决定,长春长生生产的“吸附无细胞DTP联合疫苗”(批号:-01)的“效价测定”项目不符合要求。效价不合格是指接种后可能影响接种儿童白喉、破伤风、百日咳的免疫效果。
因此,长春长生处罚如下:1。没收库存的186支“吸附的脱细胞DTP联合疫苗”(批号-01)。
2、没收非法所得。
3.被处以非法生产毒品价值三倍的罚款。罚款总额:元。
这批不合格的DTP疫苗不是最近才发现的,而是去年11月份的抽检中发现的。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近才实施行政处罚。当时这批疫苗已经全部销热门毒疫苗事件与诚信的缺失往山东,总共注射了上万名儿童。去年11月,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的疫苗共被发现不合格,分别销售给重庆疾控中心19.052万和河北疾控中心21万。
虚假疫苗生产记录
道歉就能全身而退?
7月17日,长春长生发表声明称,已按要求停止生产狂犬病疫苗,“深表歉意”。对此,很多人说,这么大的事,不仅要“道歉”,更要“惩罚”。那么,长春长生该不该受罚?对此,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学者。
生产记录假的疫苗是假的吗?
记者了解到,《药品管理法》第101条明确规定疫苗属于药品: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人体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体生理功能,并规定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草药、中草药、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物、放射性药物、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物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副会长阮麒麟指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长春长生生产的狂犬疫苗进行行政处罚,违反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这也证实了中国承认狂犬疫苗为药品。
那么,生产记录虚假的疫苗是假药吗?《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一致的,冒充非药品或者用其他药品冒充该药品的,为假药。阮麒麟表示,假药中所指的“成分不符”是指成分类型不符,而不是成分含量不合格。
记者了解到,生产记录是产品的基本标签和档案,不仅记录了企业的生产过程,还记录了产品的原材料、制剂、成分、性能、生产日期、销售去向等基本信息。“生产记录造假的具体情况与涉案狂犬疫苗是否为假药有关。”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表示,长春长生疫苗生产备案造假的具体情况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如果所涉及的狂犬病疫苗在活性成分的类型上存在欺诈行为,那么它应该被认定为假药。”阮麒麟表示,涉嫌改变有效期或批号、降低有效成分含量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认定为劣药。
能在不造成不良反应的情况下免除法律责任吗?
虽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对长春长生进行了生产记录造假的行政处罚,但该公司声称,该公司的所有狂犬病疫苗“没有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任何不良反应”,不排除该公司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刘俊海介绍,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是犯罪形式中的危险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三条规定,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立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生产、销售的假药,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含有超标准有毒有害物质;不含标注的有效成分,可能延误诊断和治疗;适应症或适应症超出规定范围,可能延误诊断和治疗;缺乏急救所需的显著有效成分。
“一旦涉及的疫苗不包含生产记录中标明的活性成分,潜在的疫苗接种者将面临生命危险。”阮麒麟说。
记者了解到,本案涉及的长春长生狂犬疫苗并未上市,如果其生产记录仅造假成分含量或更改有效期,那么根据相关规定,该狂犬疫苗为“劣药”。
p>阮齐林告诉记者,刑法上的生产、销售劣药罪属于实害犯,要求已经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才能构成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未造成严重危害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但如其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根据刑法第149条的规定,应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阮齐林表示,虽然长春长生没有销售行为,但是根据《解释》第2条,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只要涉案狂犬疫苗货值达到15万元,即可认定长春长生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
如果长春长生涉案狂犬疫苗的生产记录造假不涉及药品管理法第48、49条所列项目的造假,而是其他一般生产记录造假,阮齐林表示,这种情况下长春长生将不构成犯罪,但是生产记录造假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政责任是免不了的。
◆如何规范药企诚信生产?
据了解,长春长生已不是第一次被点名通报了。2017年11月3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在样品抽样检验中检出长春长生生产的批号为****-01的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
“药企为何会屡教不改?关键在于药企的违法成本太低,罚了款、换个药名又继续经营。”刘俊海说,要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就必须抓住典型,依法从严处理。一旦长春长生构成刑事犯罪,除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要严格落实行业禁入制度。
记者了解到,药品管理法第75条明确规定,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除了严格落实对药企的监管,政府相关部门还要积极引导药企树立安全至上、诚信经营的理念,提升疫苗生产企业的公信力和核心竞争力。”刘俊海表示。
如何检查是否接种不合格疫苗?
不少家长在疫苗问题曝出后,疯狂查找自己孩子的疫苗本,希望检查出是否接种了不合格疫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中心也给问题疫苗的潜在受害者支了招: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可以查看儿童预防接种证上的百白破疫苗接种记录,与公布的疫苗生产企业和批号进行对照,判断是否接种了相应批号的不合格百白破疫苗。也可以咨询接种单位,由接种单位协助查询所接种百白破疫苗的批号,判断是否接种了相应批号的不合格百白破疫苗。还可以拨打12320卫生热线咨询。
世界体系重构 人间失守江浔
魏则西之死,再次搅动了国人脆弱敏感的神经。街谈巷议,线上线下舆论愤怒,各种爆料、爆料被追捧。
但经过仔细调查,让人心“惧”的是,从百度到医院、莆田部门,再到政府监管,事件涉及各方“失责”,很多地方信用体系链条失灵。如果有一个坚守诚信和责任的“环节”,可能会阻止“恶”的蔓延,让生命不死。但是再也没有“如果”了!
近年来,中国人遇到了许多“诚信缺失”的事件。从“毒米”、“毒酱油”到“毒奶粉”、“毒疫苗”,都在伤害中国人的灵魂。然而,在一场激烈的道德批判下,“整风之风”过后,“毒”又出现在其他地方。为什么信用体系建设这么难?
中国人从来不缺乏“诚信”的道德资源。“诚者,天道也;诚为人之道。”真诚在心里,信任别人。”“诚实是人,谎言是兽。“。但是,再好的道德号召,如果没有严格健全的监督体系,也可能只是一句口号。
更有甚者,在一个多元开放的移动社会,陌生人之间的关系增加,使得各种失信风险加剧。再加上资本的逐利性和权力的腐败惯性,说明“小人物”在面对“资本与权力的勾结”时是软弱的、可欺的。为了让“强者”不得不放下身段,保持诚信,构建一个以国家法律为后盾的“诚信体系”势在必行。
可以想象,如果有一个公平竞争的网络信息市场,“百度”就不能“垄断”;如果有一个公平健全的监管体系,百度的一些非法作弊行为可能会被及时制止;如果百度的信息客观准确,没有欺骗,“魏则西”是不可能“诱导”到“骗子医院”的。
也可以想象,如果有一个严密监管的医院医疗体系,莆田科的医院机构是不可能“疯长”的;如果有军纪和国家法律严格规定的军队医疗制度,武警医院的科室是不可能随意租给莆田科医院的;如果能够对“欺民害人”的医疗事故进行系统的纠正和监控,“医疗事故”怎么可能一次又一次的发生?
然而,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绝非一日之功。要把我国由来已久的传统纸本“道德诚信”变成根植于现代的“制度化诚信”,不仅要构建个人的“个人诚信”,更要构建公共的“制度诚信”。个人诚信是一种“软”的道德约束,源于个人内心的道德良知和道德自律。制度诚信取决于国家法律监督体系的健全性、力度和执行力,也是个人诚信、企业诚信和政府诚信“各负其责”的刚性基础。
一份真诚足以消除一切虚假。只有在坚实的制度诚信的法律保障下,从每一个公民、企业和政府机构出发,坚持诚信的道德要求和法律底线,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才能在每一次诚信行为中一点一滴地完善。公民的诚信,企业的诚信,政府的诚信,“发自内心的真诚,发自内心的信任”,会越来越受欢迎。
诚信是市场的灵魂,是法治的基石。“魏则西事件”凸显了重建信用体系的必要性,涉及复杂的资本与权力的勾结,涉及不清的政商关系。为了控制混乱的医疗体制和市场,需要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在保证民营医疗机构活力和发展的同时,严格监督民营医疗机构的运行和质量。(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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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热门毒疫苗事件与诚信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