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互联网 阿里第一 拼多多第四

admin 2153 20
十大“互联网 阿里第一 拼多多第四

百度网盘课程

通用入口链接!10000G.课程都有!一起学习吧!

立即点击↓ 获取课程!

十大“互联网 阿里第一 拼多多第四

十大“互联网”法律案件出炉

国际金融新闻

5月11日,记者从中国“互联网行业”智库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获悉,关于电子商务法专业解释的《2015-2016年中国互联网+法律报告》报告正式发布。

该报告发布了“年度互联网领域十大典型法律案例”:首个微信传销案、首个南京网络恶意刷屏案、智能狗告淘宝天猫封杀理赔万、乐视919送货门事件、首个中国众筹融资案、首个浙江P2P被判集资诈骗案、短期网络诉360不正当竞争案、公众评论起诉百度侵权案、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起诉三星手机预装44款软件案、酷七

“首宗微渠道传销案”揭开了微渠道传销的真面目,自称“亚洲催眠师”的陈某也被绳之以法。对于本案,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认为,传统传销隐藏在互联网背景下,个人强制、洗脑、网络严格等认可度较高的传统传销特征并不突出,但这并不意味着此类行为不构成传销。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董一智认为,微信业务在法律定义之外。当消费者和微信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和质量问题时,不会有投诉,维权成本太高。

2016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网刷黑幕,淘宝、大众点评、美谈、百度钱包是滋生的温床。而最近在新三板上市的爱尚花,却把自己暴露在刷屏之下,这已经成为业内从业者众所周知的潜规则。为此,报告选取了“南京市恶意网刷一号案”作为典型案例。某淘宝店主为了打击竞争对手,疯狂雇人购买对方产品,恶意“计费”1500多次,最终触发淘宝自动惩罚机制,造成损失19万余元。

对于此案,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董一智认为,恶意开票案被列为涉嫌损害生产经营的诉讼,属于相应的特殊对象案件,但也反映了很多行业的潜规则,专业不良评论者等群体形成了相应的产业链。具体犯罪可能涉及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诈骗等。

“施乐919送货门”事件是电商行业典型的促销欺诈案件。2015年9月19日,施乐商城举办“黑色919粉丝节”,33名消费者因认为施乐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其行为构成欺诈,对施乐提起诉讼。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律师曲燕星直言不讳地表示:“本案经营者即使不构成消费者欺诈,也仍然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记者注意到,十大典型案例中,互联网金融只有3个案例,众筹和P2P都被点名。2015年,互联网金融运行等问题频频发生,其中“浙江首例P2P集资诈骗案”是一个典型的非法集资案件,引起了记者的关注。翁某、牟阳通过“雨滴财富”P2P平台发布虚假贷款标的,以每月2-3点的高利率为诱饵,吸引全国各地网友参与“投资”。截至事件发生时,“雨滴财富”的P2P平台已注册565个账户,吸纳超过5100万元。

十大“互联网 阿里第一 拼多多第四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绪华认为,P2P虽然被辩证看待,但P2P平台虽然客观上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但对行政监管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P2P平台作为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个人之间的借贷平台,有其自身的特点

此外,《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颁布进一步肯定了P2P借贷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必要性。(国际金融新闻记者张颖)

相关阅读

  • 国家商务局相关法律法规
  • 热门商务法律事件
  • 都发最近两年热门事件生了什么 【都市之最强狂兵吧】
  • 热门商务法律事件
  • 十大“互联网 阿里第一 拼多多第四
  • 版权声明: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和用户投稿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文地址:http://0561fc.cn/444.html

    标签: #热门商务法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