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务局相关法律法规

admin 2438 21
国家商务局相关法律法规

百度网盘课程

通用入口链接!10000G.课程都有!一起学习吧!

立即点击↓ 获取课程!

国家商务局相关法律法规

问题

一般

两位律师回答了国家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法规。

问我问题

丘晶晶律师

回答问题:44

|

赞333,603

随着城市现代化的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一方面,高层建筑加速了城市现代化进程;另一方面,他们也隐藏着危险。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高空坠物。掉落的物体甚至可能造成人身伤害。那么,国家有关高空坠物的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如下的:

第一,高空坠物造成损害的归责原则

高空坠物造成损害的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不是推定当事人主观过错,而是推定高空坠物侵权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不能与当事人主观方面相混淆。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应当对其无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高空坠物案件采取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人权益,促进案件顺利发展。虽然诉讼中会涉及无辜的业主,但其他业主的行为可以更好更快地促进案件的进展,帮助及时找到加害人。

其他所有人不直接赔偿受害人,只是在无法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他们可以通过主动寻找线索的方式找到作案人,或者用证据证明当时不在现场或者坠落的物体与自己无关,从而免除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以“不幸损害合理分配”原则为基础,这是《侵权责任法》第87条所体现的精神内涵,也为第87条的责任分配提供了依据。

二、坠物造成损害案件的责任

1、主要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使用者应承担赔偿责任。相对于所有的建筑物使用人,“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应负责排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主体,限制责任人,体现公平原则。而且,通过第87条的规定,使可能的建筑使用者承担赔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损害,受害者也不会得到救济,也不会因权利人过多而导致个人赔偿金额过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使用者尽好注意义务,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也不会无限扩大权利人的赔偿范围。因此,这一立法规定是合理的。

《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架、悬挂物脱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业主、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经业主、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还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责任类型

在确定了赔偿责任主体后,“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使用者”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就成为了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他们应该分担责任。原因如下:

(1)连带责任过度增加了使用者的责任,达不到利益诉讼的目的,不利于社会稳定。

(2)违反公平原则。公平是相对的。虽然对于大多数“可能造成伤害的建筑使用者”来说,为某人的行为承担责任是不公平的,但为了平衡各方利益,有必要通过制度设计来保证损害最小化。因此,如果“可能的建筑使用者”承担连带责任,那么真正的加害人就会逍遥法外,无法实现正义。

(3)连带责任会导致内部债权不可变现。一人承担全额赔偿连带责任后,其他人可能相互推脱,导致新案件的出现,客观上增加了法院的负担。

综上所述,“可能危害的建筑物使用者”按份承担责任更好。分担责任可以减轻压力,让受害者更容易获得赔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使用者”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侵权人的范围,经济驱动可以激发他们的作证义务。此外,分担责任也可以在防止类似案件中发挥作用。

3.豁免理由

《侵权责任法》规定,在具体侵权人难以确定的情况下,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对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予以赔偿。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1)“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具体的侵权责任。与被害人相比,可能的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住在同一栋楼里,对楼内情况有更好的了解,有地理优势和网络优势。因此,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找到实际的肇事者,以逃避自己的责任。

(2)“可能危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的加害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他在侵权时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者侵害的物品不可能属于他,从而在时间上或者客观上免除他的责任。

(3)不可抗力。《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物体因不可抗拒的力量坠落,即使发现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需要承担责任,所以在无法发现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应当免除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

综上所述,国家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法规对高空坠物的赔偿和责任认定有全面的介绍。如果下落物的来源无法确定,需要业主和管理人共同承担责任并给予赔偿。如果楼主能证明自己没有侵权,可以免责。

国家商务局相关法律法规

问我问题

钟家伟律师

回答问题:1498

|

赞3,336,012

一、高空坠物责任保险范围

顾名思义,坠落物保险是从高处坠落,给第三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东西。车主如果投保,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否则需要自己承担经济损失。这里要提醒大家,如果业主、亲属、常住人口被高空坠落的东西击中,不在本保险范围内。

二、高空坠物的危害是什么

高空坠物危害很大,之前有媒体多次报道,专家通过实验证明:一个人的骨骼承受极限在200 kg到500 kg之间,从中高层摔一个鸡蛋,理论上可能达不到骨折的极限,但也可能导致脑震荡或内出血。如果使用石头或其他同等质量的坚硬物体,损坏程度会高1.5到3倍。

相关阅读

  • 十大“互联网 阿里第一 拼多多第四
  • 热门商务法律事件
  • 热门商务法律事件
  • 十大“互联网 阿里第一 拼多多第四
  • 国家商务局相关法律法规
  • 版权声明: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和用户投稿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文地址:http://0561fc.cn/445.html

    标签: #热门商务法律事件